[閒聊] 我這樣算奧客嗎?

作者: 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   2024-01-22 13:21:59
在台北買了6個25元的筍香肉包,付了150元
然後我就帶著那一袋肉包去宜蘭爬山了
跟山友會合,大家要吃肉包當早餐的時候,才發現老闆給錯了,給到全部都是18元的菜包,不過我們還是全部吃下去了
後來我去找老闆,有給他看照片,他也承認給錯,不過他只願意退我差價7元乘以6個,一共是42元
我說不對吧,你應該要給我6個筍香肉包,然後不跟我收錢才對
老闆的主張是,雖然我給錯,但是你們不也吃得很高興嗎?
我的主張是,我們吃的高不高興是我們的事情,你第一次給錯東西,第二次就是要補正補齊
我這樣子算是奧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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