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新聞 了解!!!!
某網紅近期為了應付工作需要,在臉書公開徵求新助理
條件如下:
工作地點在台中市北屯區,內容為「開車載我當助理、顧貓、顧我」。
應徵者不限性別,但是必須有駕照、整潔、無不良嗜好、方向感佳、記性好、脾氣好、
時間觀念佳,如果會注意網路、自己有車更加分,也需要有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正常人該有的邏輯要有就好。」助理可以月休8日,但須配合她的時間排假。
某網紅嗆.....
「現在的人就是這樣,沒什麼技能就要求一堆、嫌錢少,沒來做過哪知道工作內容
是什麼?就在那講些廢話,白眼翻個3650圈。
所以我就問:
「用助理的車,網紅會補貼油錢那些東西。」
助理可以月休8日,但須配合網紅的時間排假這樣給3.5萬算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