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遭受性騷擾後公司處理方式

作者: hsiao082082 (Mitty)   2024-02-20 23:42:51
求高調!!!(手機排版請見諒)
事情發生在十二月底,那時候我是中X皇X的秘書,有一位林姓特勤持續的對我毛手毛腳
先前就有一次貼著我的身體講話,我覺得怪怪的,但又想說只有一下下或許是我多想了,
但由於這樣12/21 我身體不適暈倒被抱至座位上後,持續摟抱著我的腰的行為讓我感覺不
舒服,但想說畢竟他是幫我,我就沒說什麼
12/24 他突然貼我臉旁邊講話、摸我的頭,我覺得不正常,後來吃晚餐的時候他說他沒吃
飽,我問他要不要再吃,他跟我說「吃你就好了啊幹嘛吃便當」
12/25 他又摸我的頭,我就跟那位特勤說他這樣的行為讓我覺得很奇怪、會不舒服,但他
只說我又沒有幹嘛,之後消停了兩天
12/28 我請他幫我顧一下櫃台去廁所,回來後他直接將我抱入懷裡,我嚇到了,一直在櫃
台哭到下班等我老公來接我
12/28 晚上下班跟特勤協理(那他是管特勤的)反應,特勤的協理態度很差說他為什麼要
處理這件事情,後來再跟管秘書的特勤反應,他要我們跟公司回報,情緒崩潰跟協理請假
12/29沒辦法去上班。
12/29 早上致電公司告知此事,下午副總回電將兩人調案場(以上皆為先生做),我事後
知道這件事下班前致電給公司助理說不願意調案場,之後遇3天連假(其中1/1原為休假日

1/2 早上副總致電說三天無故曠職,下午可能會跟公司開會決定怎麼處理,結果下午收到
辭退的消息後,回原案場拿個人物品,卻發現該特勤在原案執勤,之後公司以(你都已經
沒做了所以我為什麼不能把他調回來)理由,要求提供對方的調職證據、紀錄皆無音訊,
認為此為欺騙行為
在事件發生前已多次發生逾矩的行為,貼很近講話、摸頭以及說讓人不舒服的話等行為,
且也告知過對方這樣的行為會造成我的不舒服。林姓特勤摟抱我(12/28 19:30左右,當時
為上班時間),造成我的不舒服,並於下班後(約21:00多),請先生(丈夫)致電給公司協理
,並請我們隔天打給公司處理(12/29),當天下午先生接到公司副總的電話,說已調查完
畢(原希望低調保密處理就好,不希望搞得全同事都知道,但公司的調查方式卻是公開的
,林姓特勤未承認),且處理方式為把兩位皆調離原案場,但我後來得知消息後,跟公司
說我不願意被調離原案場(備註:因為我認為我明明是受害者,為什麼一樣要受懲罰,公司
的說法是把兩邊調走才是對我好,但我也已經表達我的意願,並說明我的想法,我好不容
易做順手了,為什麼要因為投訴職場性騷擾我也要被影響,假設事前就知道公司會這樣處
理,那我就不會想往上報,那我是不是就要繼續忍受對方騷擾的行為。公司應該要優先考
慮受害者的心情才對,原本就是擔心講了工作會有所變動,假設是平常的調職當然沒話說
,但今天身心靈都已經受傷了,都沒想過這樣的處理會讓受害者二次受傷嗎?),因當時剛
好遇到連假,公司未給任何回應就休息了,到了1/2更是以連續曠職原因將我辭退。當日1
/2回原案場拿個人物品,卻發現林姓特勤居然還在原案場工作,當下跟公司申訴要求提供
林姓特勤的調職等紀錄,不僅遭拒,石副總更是以牽強的理由回應,說:你都沒做了,為
什麼不能把他調回去。 當天下午才被告知寄存證信函,結果馬上在那邊工作,完全不合
理,嚴重懷疑公司之欺騙行為。公司未依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且不接受受害者的申覆。我認為公司對於職
場性騷擾沒有展現積極處理的態度,且不合規定,並且調查時未遵循保密的原則,不尊重
受害者,後來傳訊息開始不讀不回,逃避責任。
而十二月的薪資,我有三天因被性騷擾狀況不好、且沒得到公司的決定沒去上班,希望請
病假,公司不接受以曠職論,三天就被扣了七千塊,公司一向是要員工確認工資簽字才會
匯錢,但當時跟助理說請他告知我計算薪水方式,助理說若有疑問先不要簽名,但最後發
現公司直接匯錢過來,打給助理也只會說往上申報,然後就是擺爛不處理。
作為一家這麼大的公司卻如此處理性騷擾的方式,我是真的覺得很誇張!
今天說出來是因為我真的覺得很不公平!很想請網友們評評理,也希望大家進這家公司切
記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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