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文創法修法後首例!黃牛程式搶票 吐回27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2-22 07:12:14
新聞標題:文創法修法後首例!黃牛程式搶票 吐回27萬所得獲緩起訴
新聞內容: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大資工研究所畢業的周姓男子,在社群軟體臉書成立搶票工
作室,以程式搶票合計152張,再加價轉售牟利,獲利27萬9千元,新北地檢署考量他素行
尚佳且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今依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
法,予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並命他向公庫支付20萬元;這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去年6月修法上路後,首次查獲有黃牛以程式搶票。
為打擊困擾藝文產業及消費者的黃牛票問題,法務部、文化部共同推動增訂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法第10條之1刑事處罰的立法,目的在遏止不正購票加價轉售牟利行為,立法院於去
年5月三讀通過,並於6月2日生效。
檢警調查,擔任科技業工程師周男,自2014年起,在臉書成立搶票工作室,以VPN與高速
網路因應各購票平台搭配搶票程式為賣點,吸引眾多循正常管道無法買到票的民眾,委託
他代搶演唱會等門票。
檢警調查,自文創產業發展法去年6月2日生效以來,至8月24日為止,不到3個月,周男仍
不斷透過臉書工作室招攬客戶,並以個人或客戶所提供的資料登入售票系統ibon、拓元或
KKTX等平台後,運行瀏覽器Chrome,以搶票程式使程式自行點擊購票按鈕及辨識圖形驗證
後自行輸入文字,以此搶票。
檢警調查,周男以程式搶到太妍、伍佰、王心凌、徐佳瑩等國內外藝人的演唱會門票,總
共152張,每張可從中獲取500元至數千元不等利益,共獲利27萬9000元。
檢察官吳秉林去年8月指揮刑事局、新北市刑大發動搜索,並拘提周男到案說明,訊後予
以請回。
檢方考量他素行尚佳且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今日依「以虛偽
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設備購買票券」罪,予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並命
他向公庫支付20萬元。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2/21/4585444_1_1.jpg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85444
心得:
黃牛真的蠻基八的,根本也不是歌迷粉絲,卻害歌迷粉絲需要多花錢墊高成本,
這判例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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