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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熱衷改裝電動車 馬力破百還PO網炫耀…車遭沒入、涉公共危險罪
武姓越南籍移工熱衷改裝微型電動車,花費數萬元將馬力提升至105匹,輕鬆飆破百公里
時速,影片上傳網路後,警方循線逮人,發現違法改裝,合計武可能吞下1萬7400元罰鍰
,車輛還被沒入,另高速在道路行駛,也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網路平台「社會事新聞影音」上傳短片,一輛經改裝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被放上機車行
的馬力機測試,經拉轉後顯示該輛電動車馬力已達105匹,遠勝不少市售重型機車。
影片末段還有該輛車上路「試車」畫面,只見駕駛一啟動油門,整輛車隨即向前爆衝,留
下輪胎與地面磨擦產生的煙塵。
畫面曝光後引起網路熱烈討論,岡山警分局檢視照片,認為該輛改裝電動車屬於「微型電
動二輪車」,依法審驗合格車輛最大行駛時速僅為25公里,超速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
下罰鍰。
警方隨即到改裝車行查訪,掌握車主為越南籍武姓男子,武坦承花2萬多元購入電動車,
再砸錢投入改裝,確實有上路競速行駛,他擔心車輛被扣,都會將車藏放在岡山隱密處所
,用帆布遮蔽。
警方檢視武男車輛外觀,並無審驗合格標章,現場秤重達113公斤,遠超過微電車含電池
60公斤以下規定,該車無合格標章及超重,屬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依法沒入。
另外,武男在影片中有競速行駛行為,危險駕駛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擅自改裝處
1800元至5400元罰鍰。
警方表示,因該輛電動車屬違規大幅改裝,加重開罰3600元至1萬800元罰,所有罰單加總
後,最高可裁處1萬7400元,另涉公共危險部分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心得:
台灣新交通五寶:老人、小屁孩、職業駕駛、名車車主、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