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覺得藐視國會罪的修法很可怕

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2024-04-23 01:37:08
你要搞清楚
國會的成員是民眾選出來的
所以如果立法院找你出來問你晚上十點在哪裡
這個的背後代表的含意是
兩千三百萬台灣民眾對你昨天晚上十點在哪裡
很有興趣
所以為了兩千三百萬台灣民眾的福祉
你應該要誠實陳述你昨天晚上在幹嘛
這個跟警察機關或是司法機關不太一樣
警察或是司法機關
並不是透過民選出來的
所以警察或是檢調只能說他們是為了兩千三百萬人的福祉
但是不能說他們就是兩千三百萬人的代表
但立法院就是兩千三百萬人的代表
你當然可以質疑為啥台灣兩千三百萬人
會對你晚上十點在幹嘛有興趣
但這是選民的偏好問題
不是法律本身到底是否具備正當性的問題
其次 往另外一個角度來說
國會既然代表了兩千三百萬的民意
那麼你讓國會無法運轉本身也有問題
如果你晚上十點在哪裡是很重要的訊息
兩千三百萬人不知道這件事情
國家就會癱瘓 中華民國就會滅亡
那麼你拒絕透露這個訊息就會影響國家的運作
當然...國外的月亮沒有比較圓
但是藐視國會也不是台灣獨有的
美國這個算是某種程度的民主國家
這種立法跟行政權PK的問題一直都存在
很多行政機關以為了維持獨立性為由拒絕作證
早在1857年(太平天國的時代)
就通過了藐視國會罪 (Contempt of Congress)
https://tinyurl.com/2xj82vxc
至於這個是不是KMT的陰毛...
坦白說幾個月前國會最大黨還是DPP
KMT選舉的這種能力要一直是最大黨也不太可能
但法律通過了就會一直在那邊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
要玩法律遊戲DPP比KMT強不少
你KMT通過的法案
DPP拿來天天搞人告人 絕對不會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這條法案到最後會讓哪個政黨倒楣還真的很難說
但這個法案本身立意未必不好
只是最後會有怎樣的成效
真的就是看選民的素質
如果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真的對你晚上十點在哪裡有興趣
問題要不然就是你的行蹤真的很重要
要不然就是兩千三百萬人的智商堪憂
碰到這種狀況
身為台灣人...你不也只能認了嗎@@
※ 引述《linoftear (長平)》之銘言:
: 大家晚安,我是還在國外跟論文掙扎的人。
: 這兩天社群上出現蠻多對最近立法院職權跟藐視國會修法的討論,讓我也去找了增修草案看一下,越看越覺得蠻可怕的,因為人在國外,也不知道這件事在台灣有沒有被民眾好好重視,但是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被定罪?
: 看起來最有可能過的是國民黨的版本,畢竟是國會多數,如果過了之後,官員、平民包含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全部都有被調查跟質詢的義務,而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如果拒絕可以被連續罰款一萬到三十萬。(草案47、48條)
: 48條還規定有藐視國會之虞經由立法院決議,會移送檢查機關,我的疑惑是立法院決議的意思不就是投票?
: 也就是說隨便一個人可能被找來質詢調查,然後委員覺得你藐視國會,投票說你有罪,你就要被移送檢調......?
: 然後刑法修正草案說,藐視國會平民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官員一年。但是現在修法沒有限定被調查的內容,所以如果立委問昨天十點你在哪裡,如果不小心記錯了,也是虛偽陳述、藐視國會...重點是這個涉及全臺灣人包含個人、公司、政府機關....?
: 我覺得這個修法曖昧不明的很可怕,人力、心力可以的話,希望大家可以多關心。
: 趁論文休息時間,上來發發心情文,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都平安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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