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妻赴美工作跨海逮台灣夫偷吃 夫辯:我並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5-14 07:17:39
新聞標題:妻赴美工作跨海逮台灣夫偷吃 夫辯:我並非毫無需求
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婚後遠赴美國工作的一名原配,懷疑在台丈夫偷吃女同事,經
委託徵信社並於家中裝設攝影機,確定她遭背叛,決定向兩人求償150萬元;然丈夫說他
並非毫無需求,太太婚後沒幾年就拒絕發生關係,且他與女同事只有愛撫沒有上床,我國
也已廢除通姦罪,故無賠償責任。士林地院審結指被告兩人均侵害配偶權,命應賠償20萬
元。
這對夫妻於2009年登記結婚,原配說,2018年起她雖前往美國工作,仍努力維繫家庭關係
並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機會,丈夫對她的態度卻轉為冷淡,後經委託徵信社調查,2022年拍
到丈夫與女同事公開摟抱、摟腰、撒嬌等畫面。
原配為蒐集確切證據,委託他人進入夫妻的住處裝設攝影機,果然拍下丈夫與女同事的性
交畫面;原配指不論夫妻感情濃淡,被告兩人的互動都不能逾越朋友應該有的分際,何況
女同事明知丈夫已婚仍介入家庭,她決定求償150萬元。
被告兩人解釋,原配自2015年起便拒絕與丈夫發生親密關係,但丈夫並非毫無需求,只是
尊重原配的性自主權,且原配因個人職業生涯規劃,選擇獨自前往美國,獨留丈夫在台擔
起照顧家人的責任。
兩人也說,原配並沒有因為一家分隔兩地而更珍惜家人團聚的時光,反而經常為了生活瑣
事,強迫丈夫接受其想法;至於丈夫與女同事的互動雖然超友誼,但僅止於愛撫、未性交
,況我國已廢除刑事通姦罪,代表已無民事責任。
士院地院指釋字791號雖廢除通姦罪,仍肯認婚姻制度具有維護人倫秩序、性別平等功能
,且婚姻中若有一方配偶違背婚姻承諾而有通姦行為,便已損及婚姻關係中應信守的忠誠
義務,並未否定配偶間存在忠誠義務,也就是說侵害配偶權的一方應負起賠償責任。
士院審酌被告兩人在公開場合被拍到親暱互動的畫面,又在住處被拍下互相親吻、臥室愛
撫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當社交行為,並侵害原配的配偶權,決定命丈夫、女同事應
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70811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5/13/phpFxyftE.jpg
心得:
身邊跨海工作的長輩幾乎都在異地有了另一個家,真的不要太考驗人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