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女生應該要當兵
是從社會正義與公平的客觀角度的上來講
怎麼會有那種法律
去強制特定性別一定要去做的事情呢
我都覺得念法律的人常常在那邊講推理邏輯
看到這個卻從來沒想過自己會不會精神錯亂
以上是客觀來講
情感上來講
看看自己家裡的女性成員
媽媽 老婆 弟媳...
讓她們當兵
還真的是算了
敵人只要放出一隻蟑螂大概就能整垮一整個女步兵營了
女人還是別去添亂
那公平怎麼辦?
我真的建議不生小孩的女性要用另一種方式去彌補目前只有男性要服兵役的法律
有錢的交錢也好 沒錢的去軍營當後勤也好
補充一下 非戰時的後勤
就是找女人去軍營割草 打掃兵舍 保養裝備這些工作
也可以避免男性阿兵哥去當兵每天割草
還要被人洗臉當兵只會割草沒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