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ghtinggirl (不必說哈囉)》之銘言:
: 剛剛在ptt看到一個文章
: 裡面寫男跟女說先在一起一個月看看
: 嗄?
: 如果不確定就不要交往就好了
: 要交往就好好在一起
: 如果不適合就分手
: 為何要設定期限?
: 在一起一個月看看是體驗嗎?
: 那要付出多少,又要用什麼心情在一起呢?
: 有人有這樣的經驗嗎
: 大家可以接受先在一起一個月看看嗎
簡單說,有很多事情是在一起生活才會發現的。
比方說兩個人同睡一張床,結果發現彼此打呼的聲音都很大,吵得受不了;
又或者說發現其中一方性慾很強,另一方滿足不了,
這種情況都是很常見的啊!
所以一起生活一個月,來發現彼此是不是可以磨合,
不可以磨合就早一點分手,我很贊成這樣的做法啊!
話說打呼很大聲影響感情,是不是很好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