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很有趣的地方
我就問大家
大家出社會後還會跟爸媽拿錢嗎?
花爸媽的錢可以嗎?
法律只是道德最低標準而已
爸爸不拿錢出來養小孩可以嗎?
當然可以呀
爸爸沒錢
怎麼養小孩?
沒看之前新聞報3萬養5個小孩的
一堆鄉民怎麼罵
死者為大
那沒死的呢
當然
我自己是主張現在拿爸媽錢也沒關係
畢竟以後死了也是你的
真搞不懂為何一堆人很在意生前拿爸媽錢
死後拿就沒關係這種奇葩觀念
錢就是要拿來花的
等死了再拿來花
真不懂在想什麼
對了
標題其實也有問題
原原po媽跟她兄弟姐妹
都已各自成家
家其實沒有散
是你自以為跟人家是家人
※ 引述《pu101234 (加納)》之銘言:
: 原Po的案例無論從法律上或情理上,贊成爺爺遺產分配的那方人完全站不住腳。
: 很多人主張「誰的財產就尊重誰的遺願」,好像這就是尚方寶劍,但實際運作上完全不
是
: 一、家庭是經濟共同體,不是誰的財產想怎樣分就怎樣分
: 家庭是個經濟共同體,如果誰的財產就遵照誰的意願,那爸爸不拿錢出來養小孩可以嗎
?
: 而且這些例子中,不只法律,在情理層面,社會輿論也是認同「家庭作為經濟共同體,
成
: 就因為死者為大? 華人社會就是忌諱談死亡,搞到最後有這種奇怪的大絕。還好法律沒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