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只有我覺得判決不附理由很怪嗎?

作者: KAWABONGGA (硬梆梆)   2024-09-30 19:19:36
欸欸欸乳頭啦~
不管ptt還是dcard還是其他論壇
只要被有管轄權的單位經審判後
直接發生禁言或禁止使用的效力
但相關信件內容只援引判斷違規行為的依據
但對行為人如何的行為導致如何的違規卻隻字未提
讓行為人死得不明不白
且不知標準在哪
恐怕下一次又會犯一樣的錯又重新入獄
且上訴審程序按照以往經驗
除非是明顯重大的瑕疵
否則想要翻案難如登天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違規
無法為自己為有效的辯護
更何況整個審判系統又無迴避制度
難道只有我覺得這對被告不公平嗎
難道沒人覺得代表正義的天秤已失去其公信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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