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被押4次還不怕 22歲男車手為7000元酬勞犯案又羈押
新聞內容: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22歲許姓男子犯有4起詐欺罪,並被起訴,但他不思悔改,為
了7000元報酬,近日再度擔任詐欺集團車手,以投資股票獲利為由,詐取民眾110萬元,
最後遭警方逮捕,檢方偵查發現,許男每次羈押不久就放回繼續犯案,該案更相隔不到一
個月,檢方訊後移審並向法院聲請繼續羈押,終於獲准,澆滅詐團繼續行騙氣燄。
起訴內容指出,許男於今年11月25日為某詐欺集團擔任車手,約定每日可獲7000元報酬,
當天許男先至台南市領取工作用手機及背包,隨即至彰化縣名剎「社頭泰安岩」與受騙女
子面交取款110萬元,隨後遭警方逮捕。
檢方偵查發現,許男已有4次詐欺罪,但每次檢方羈押後,移審法院就被放回,許男因此
繼續犯案,其中該案發生前,許男曾在9月涉及他起詐欺案,10月被捕羈押後遭放回,結
果不到一個月就又犯案。
檢方認為,詐欺案件層出不窮,更有詐欺企業化狀況,審酌許男有羈押後釋放再犯情形,
案件移審後建議院方繼續羈押並裁准,近日偵查結束,依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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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不知道是什麼理由,四次羈押後就放回讓他可以繼續爽爽下次犯案,
這制度上面感覺出了一點問題,讓人有漏洞可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