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apancreditcard.org/?p=951
台灣人赴日本度假打工注意事項
我國與日本為共同推動雙方青少年交流,增進彼此之間相互理解,自民國98年6月1日起實
施度假打工簽證制度,對象為18歲以上至30歲以下國民,停留最長效期為一年,期間可從
事旅遊及打工活動以賺取所需生活費,每年名額為台日雙方各2000人。
日本是我重要鄰國,文化上與我相近之處甚多,又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國家之一,向來都是
國人最嚮往的旅遊國家,尤其自實施度假打工簽證制度以來,我國人申請報名極為踴躍。
國內介紹日本的書刊雜誌及電視媒體不勝枚舉,因此我國人普遍對日本已有基本瞭解,多
數人亦抱持良好印象,但在國外度假打工,難免面臨突發狀況,因此,絕對有必要做好萬
全的事前準備。我們準備這份「國人赴日本度假打工注意事項」,就是希望有助於您做好
事前準備,以便享有一個愉快又安全的旅行,並且體驗日本生活的美好。台北駐日經濟文
化代表處及各地辦事處樂於提供您必要之協助。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東京 2012年 5月
一、出發前往日本之前
(一) 申請度假打工專用簽證
有意前往日本度假打工者,首先應向日本交流協會台北或高雄事務所申請簽證。每
年申請分5月及11月兩次,初步審查通過後,於同年6月及12月憑護照及相關證件申領簽證
。簽證有效期限為一年,自發證日起算,一年內必須前往,逾期失效;另可停留期限為一
年,自入境後起算。
(二) 醫療保險及意外險
以度假打工簽證入境日本者,無法參加國民健康保險,因此該簽證申請條件之一為必須向
國內外相關保險公司投保全年度海外急難救助暨醫療保險給付(倘投保為期半年之醫療保
險,於滿期前務必再行申辦展延半年)。由於日本醫療及住院費用極為昂貴,在此呼籲我
國人出發前務必確實辦理海外醫療保險。
(三) 蒐集相關資訊
到日本度假打工,除了可以旅遊兼打工外,亦可參加短期語文研習課程。出發前請您先全
面瞭解日本基本生活習慣,再確認赴日目的、預計停留時間長短等,並備妥必要生活旅費
。此外,最好事前妥善規劃在日期間的主要行程。目前國內已有業者提供來日度假打工之
相關服務,請務必多方蒐集充分資訊。
(四) 通關及檢疫注意事項
通關進入日本時,請勿攜帶肉類、水果、種子及動、植物等。如須攜帶上述物品,入關檢
查時請務必在申報單上誠實填報,以免觸法。詳細通關及檢疫注意事項、違禁品等資訊,
請參考日本海關網站http://www.customs.go.jp/kaigairyoko/。
二、居留日本期間
(一) 居留手續
依日本法律規定,在日停留時間超過三個月者,應向各地戶政事務機關申請外國人
登錄(2012年7月起,改向各地入國管理局申請在留卡)。
(二) 交通
日本鐵路四通八達,電車是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在日度假打工期間,建議您可多加利用大
眾交通工具,既準時又安全。
如您有需要在日本自行開車,可於抵日後持我國汽車駕照,向駐日本代表處或各地辦事處
申請駕照日文譯本,據以向日本各地監理所申請核發日本駕照(無須路考)。相關資訊請參
考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www.thb.gov.tw)。
在日駕車為靠左側行駛,上路前請先行了解當地交通規則。
(三) 工作契約
與雇主簽訂工作契約前,請您先充分確認工作的性質和待遇,並考量自己的能力和
體力是否能勝任。簽約後,宜履約工作,避免中途違約,造成勞資糾紛。
(四) 最低工資
日本依各地區及產業性質,分別訂有不同的最低工資。目前以東京都每小時837日
圓最高,沖繩縣每小時645日圓最低。
(五) 自身安全
日本治安大致上良好,惟為維護自身安全,請您避免在郊區或偏遠地區單獨旅行、
落單夜行,或涉及風化場所。
日本的緊急電話與我國相似,警察請撥110,火災請撥119,查號台為104。
(六) 生病就醫
當您身體不適時,可就近尋找方便醫院就醫,原則上費用先行自理,再依投保公司
規定,索取診斷書或繳費證明等(保險公司倘要求我國駐外機構驗證,請洽駐日本代表處
或各地辦事處),據以向保險公司索付。
(七) 定期向家人告知行蹤
為避免在台家人擔心,請您務必定期主動與在台親友聯繫,並告知目前工作地點及住址。
遇工作異動或更改住宿地點時,尤應主動告知在台家人。
(八) 遵守日本的法律
請多加了解日本相關法律,切勿從事非法工作,
(九) 與台北時差
日本全國較台灣快1小時,無日光節約時間。
(十) 駐日各館處聯絡方式(護照、簽證、文件驗證等一般性事務)
駐日本代表處(東京) 81-3-3280-7911
駐橫濱辦事處 81-45-641-7736
駐大阪辦事處 81-6-6443-8481
駐福岡辦事處 81-92-734-2810
駐那霸辦事處 81-98-862-7008
駐札幌辦事處 81-11-22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