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繳重稅,口說無憑,附照
我打工渡假是2013年五月到14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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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申告過兩次所得,日本國也返還兩次溢繳稅金給我
第一次為13年的年度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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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即將回國
日本有規定若要回國可以申告當年度所得,否則一般是隔年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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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4年五月三十就回國了
年底才又拿到工作簽
http://i.imgur.com/6B47meP.jpg
不是像某大說的直接換簽
第二次退的時候我根本不在日本
稅是一個國家的基礎,可以不知道規定而直接跟你說不能申告,你能拿我怎麼樣
但是絕對不可能不能返還稅金而幫你返還,這絕對會吃官司,甚至丟工作
大家都是在異鄉賺辛苦錢,20.多趴是非常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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