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人對於所得稅都有疑問
我分享一下自己的例子,可能有跟大家相同或不同的部分(?
打工期間: 2014/11~2015/11 (實際工作期間只有8個月)
地點: 京都
老闆因為之前沒雇用外國人的經驗,所以在網路上查了一下資料後
就提醒我要每個月扣20%所得稅,之後有時打工時老闆會跟日本同事說
「XXちゃん好可憐,要被扣20%稅」 然後同事就會投來同情的眼光...
(同情我的話就給我錢啊(誤)
因為被扣20%實在太重,所以後期我也有在別的地方兼差,就沒被扣稅
離職前有特別跟老闆要了「源泉徵收票」
去年11月初便到稅務署詢問是否可以拿回
人員表示:要在隔年1~3月辦理申告
然後因為我人即將離開日本,他們跟我說不能把錢匯入我自己日本的帳戶
要找個在日本的代理人並會匯到代理人的帳戶(??!!)
萬一無法在隔年辦理,好像在規定的幾年內都可以辦,不管你當下是觀光簽還居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