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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詢問關於日本打工簽證,
因為學校有辦實習,
請來的廠商要我們去申請這次月底的打工度假簽證,
明年去實習,
但是我看申請打工度假簽證的網頁卻說
[大學生等要赴日實習,係基於教育課程之一部分,而在日本公私機關從事業務之活動,須
辦理其他相關簽證;因與打工度假制度宗旨不同,故無法成為發給對象。
]
但廠商卻說,他們沒有實習簽證,用打工簽證是合法的?
申請時不會知道我們是去實習的。
告訴老師這項規定,但老師也說沒問題,學長姐去年也去過......
因為我自己是以後畢業才想使用日本打工度假簽證去日本闖蕩....
而且實習根本不到一年很浪費。
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我上網查詢,去年有別的學校也是
以打工度假簽證之名行實習之實。
有被立委報出來。(是澳洲的)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6/9/n4453716.htm
請問是否可以寫信去問申請打工度假簽證的單位,
告訴他們請跟學校確認嗎?實習是必修學分
因為學校也不管,我們出去實習也是要交學費,
老師讓我感覺就想把我們全部送出去....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檢舉學校或廠商嗎?
不好意思 對這些東西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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