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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想請問各位前輩們的意見
我和朋友分別於2016年的6月及11月取得日本打工簽證資格,
透過台灣的代辦錄取一間大型食品工廠的職缺,
於今年六月中到日本開始工作,到日本後的事務則是與日本代辦公司接洽。
七八月收到薪資單時,發現我們每個月健保被扣了8400多円,
厚生年金被扣15000多円,所得稅則是和預期的一樣扣20.42%
但我們上網爬文後發現健保可以自己在市役所加保,
且年金的部分去年在日本無收入的話可以免除。
於是我們直接帶護照、在留卡、健保卡、薪資單等證明到市役所詢問,
說明我們領的是打工度假簽證,僅會在日本停留不到一年,
且去年一整年沒有在日本有收入,是否能夠自己加保健保及申請年金免除?
市役所的人幫我們確認後,說我們可以從公司退健保,
另外自己加保的話一個月只要1100円,
年金的部分,則是要先從厚生年金轉為國民年金才能夠免除。
由於這些都是公司方辦理的,所以我們必須先和公司領取「社會保險資格喪失證明書」,
才能夠繼續辦理接下來的手續。
我們和公司人事說明市役所的答覆後,公司表示會再詢問總公司和市役所
但我們兩個星期後再次詢問後續,人事告訴我們沒有辦法退保健保,
只要是公司社員都必須從公司加保;
厚生年金也不能轉為國民年金,因為國民年金是給沒有工作的人保的,
不過厚生年金之後可以退還一半,但退還的金額還要再扣源泉徵收稅。
他們認為我們去市役所時,市役所方不知道我們現在在日本有工作,
並強調他們是大公司,不能鑽法律漏洞,
如果我們還有疑問會請日本代辦再次向我們說明,但我們事先是有詢問過代辦的,
代辦說法和公司一樣......
我們想確認兩件事:
一是我們的要求真的不合理嗎?但參考板上這篇文章 #1OIsnazF,
我們不應該被強迫保健保,又扣厚生年金,又扣20.42%的源泉徵收稅
如果都照班表正常上班,一個月稅前的薪水大約是17萬円,
但扣一扣實領大約剩11萬出頭。
二是如果屆時真的能夠從公司退保健保,並申請到年金免除,
那之前多繳的錢有辦法退回嗎?
由於我們是公司雇用的第一批台灣打工度假的員工,
所以我們認為公司可能不清楚我們和一般就勞簽的差別,
另外不知道有沒有比較正式的日文法條或文件能夠拿給公司參考呢?
和市役所索取的時候他們說沒有相關文件。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這麼長的文章並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