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本人目前正在集二簽
官網上提到同一雇主下全職工作滿三個月,
就能連週休日也算進二簽天數裡,
或是不同雇主下,實際天數滿88天(做一天算一天)
想請問若我已集了一半的天數,
簽證到期日剩兩個半月
目前想轉別的雇主(full time),
無法工作完整三個月的情況下,
Full time的計算方式會把休假日算在內嗎?
還是就做幾天算幾天呢?
我目前在農場做計件的工作(白工)
從11月中開始,簽證2018/4/20到期,
目前只拿到6張pay slip(皆有超過$350)
但等工期實在太久了,
目前找了一份包裝廠還沒開始,
他說是full time job($22.86)
但我詢問他們給二簽的方式是做一天算一天,
一週休一天,
這樣有合乎澳洲政府的標準嗎?
還是我只需再集到6-7張pay slip,就能申請二簽了呢?
請問有人類似的經驗可以為我解答嗎?
真的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