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
朋友去年申請到日本的打工度假簽,簽證今年12/20到期
她的公司說可以幫她申請工作簽,但她的護照連同打工簽遺失一段時間了
但她想說反正還有居留證所以應該沒什麼
(真的很想打她= =怎麼會有人覺得護照弄丟沒關係)
今天要去辦手續的時候,
對方說沒有護照跟打工簽的話不能換工作簽(她申請的是在留資格變更)
相較之下護照是小事再補發就好,但是朋友詢問的結果是說打工簽那張紙不能補發
想請問有沒有人遇過這樣的事情呢? 是怎麼解決的呢?
或是我們可以向哪個單位詢問呢?
拜託大家了 謝謝>.<
如果有再需要更詳細的資訊的話,請大家跟我說,我會再向朋友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