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針對延畢役男出去打工度假提出一些問題,希望各位能夠解答
先說明我的情況,我目前大四,因為一些情況得延畢一年,但延畢的後一年可以不用來學
校上課,繳交報告即可。所以我在想,我是否能夠再用一些方式延畢半年,在大五下學期
跟大六上學期的期間出去打工度假呢?是否只要每四個月回來辦理役男出境便可以放心待
在國外?
之所以會想要在還未畢業的情況下急著去打工度假,是因為一些家庭因素使我不能在畢業
並服完兵役後去打工度假。但是實在不想放棄這個機會,所以才會想用這種方式延長自己
緩徵的時間。
手機排版抱歉,希望各位能夠解答,謝謝!
P.S. 我是想申請日本的打工度假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