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khsu421 (問號)》之銘言:
: 不是什麼專業球迷
: 只是腦袋有這個idea,所以在這裡提出來:
: 足球射進球門的機會不多,
: 所以若是獲得罰球機會就很可能得分
: 但這樣就變得很奇怪,一整場踢下來,決定輸贏的關鍵
: 竟然往往是"某人不小心絆到誰" "某某人手不小心碰到球" "某某人不小心推了誰"
: 在不能用手摸球、搶球又激烈的情況下,這情況很容易發生吧
: 為何不改成正常踢進得比較多分,罰球得較少分
: 這樣分出輸贏才合理吧?
不要噓
因為我的室友也問過類似的問題
為什麼要罰球要踢12碼?守門員守不住阿,這樣不公平吧?
故,這種12碼應該要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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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不少人,把足球當藍球,
完全忽略或是沒有感覺到,其實足球的過程非常"重要而且漫長"
重要到前面各種導傳和跑位,好像內力比拼數十分鐘,最後才能成就一顆進球
所以禁區內的懲罰勢必加重,因為球到禁區內其實很不容易,
如果故意犯規,甚至只是輕微的不小心犯規,就能使一場醞釀很久的機會毀掉,
這樣對進攻方難道公平嗎?以後大家都不小心犯規就好
而且需要犯規才能擋,代表技術就是差,另種極端的角度,
犯規就是作弊的阻擋方法
處理作弊,就是唯一死刑:12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