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東網
7月初,台灣運彩公司大開記者會,歡慶今年靠世足賽加持,短短半年業績已破1
百億元,各地投注站也於賽事期間(7月14日冠軍戰前)24小時不打烊,讓彩迷半夜都能下注。
沒有管道簽地下賭盤的學生,當然轉買大街小巷都找得到的運彩,因此,你很容
易看到暑假期間各投注站流連一些稚氣未脫臉龐,甚至深夜都還不回家,他們許多仍未成
年。
事實上,根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13條,「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及經銷商
,不得銷售運動彩券或支付獎金予未成年人」,違反者得「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
下罰鍰」。
聽到這裡,有沒有杯水車薪的感覺?甚至不痛不癢,原來如此的領悟?連日前1名
高中生偷媽媽錢買運彩,其母一狀告上法院還敗訴,更是助長了業者們利用學生狠撈一票
的心態。
這件事發生在彰化,一名17歲林姓高中生為了簽運彩,竟趁媽媽罹癌治療時,陸
續盜領母親存款67萬元,然後輸個精光。林母得知此事後,還在小孩抽屜找到3千多張彩券
,氣到不行的她,狀告法院要求彩券行退還這筆錢。
她向法官說,店家明知兒子只是高中生,卻讓其天天投注,依運彩條例交易應不
成立。但該恐龍法官認為,運彩雖規定不得賣或付獎金給未成年,但「並無強制性」,因
此即使業者違反規定,「只能要求罰款及改善,不影響彩券買賣效力」。
法官還說,若是未成年者買了彩券,家長可拿貨品要求業者還款,但林母提出的
運動彩券「已開獎完畢」,屬於「無法返還的狀態」,所以判彩券行無須退還67萬元。
這件案子,挨告的彩券行當然不承認已知顧客未成年,離譜的是,高中生自己卻
告訴法官,他簽賭是「為了賺錢幫母親治病,幫忙減輕經濟壓力,只是沒料到幫倒忙而已
」。
各位家長,這件官司給我們1個很好的啟示,就是當國家、法律都無法幫您們時,
千萬得自力救濟,想辦法盯好自己小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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