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賣16強之後的轉播權給華視,總共16場
除以全部64場之後是0.25,也就是四分之一
那至少要收5000萬才對,卻只收3000萬
更何況每場比賽的價值不同,16強之後的比賽絕對比32強分組賽還值錢
4強賽,冠軍賽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賣16強之後的轉播權應該收1億才對
其實愛爾達根本不應該這樣賣,應該賣分組賽才對
讓觀眾感受到比賽的氣氛之後,16強以後的比賽再來收錢不是更好嗎?
慾望被激起後付費的可能不是更高?
之前有人說4強跟冠軍戰一定要在免費頻道放送
那頂多就是這兩場給華視,其他在協調,總之大方向為上面所說的
給華視分組賽的冷門場次,熱門場次跟16強、8強只有愛爾達看得到
這樣應該比較賺吧,這種狀況收3000萬才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