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可以跟你說
足球牽涉到的聯盟、國家都太多
加上足球賣點之一就是規則單純
所以任何要大改規則都非常困難
想想連場中不停表+傷停、沒有VAR等等看起來很「人治」的規定都用了這麼久
其實足球就是這麼的浪漫
而浪漫的極致就是這顆球了
當年我竟然是偶爾看轉播看到這顆球的LIVE
當場被嚇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QZmRqxnH6M
最可怕的是
這球是被判進的..
(這個影片的轉播單位還把分數扣掉..實際上我記得是算進了)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罰踢的距離太短了,用罰踢定生死根本不合理,應該做出改革才對
: 被犯規後的罰踢應該是誰被犯規就由誰罰踢,而不是讓特定人踢
: 已經這麼近了還指定王牌,根本不合理
: 更何況甚麼是王牌?
: 假如熱馬刺的罰踢不是都給Kane踢,孫興慜就可以獨佔進球王
: 孫興慜才是王牌,不是Kane
: 都給王牌踢,那王牌的進球數當然更高,但是這些進球都不是靠實力進的
: 會產生灌水、刷數據的假王牌
: 平手後的罰踢PK戰也不應該都在12碼點踢
: 應該在禁區的兩個角落、罰球圈跟禁區的兩個交點、以及12碼點,這五個點踢
: 而且最簡單的12碼點應該排在最後一個
: 前面4個難的踢完還平手才踢12碼點,再平手就產生新的迴圈
: 這樣的罰踢PK戰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