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lytseerf ( Lion Heart )
2007-09-05 13:40:38您好,經審核發現您於8/24於AboutNew板649篇連署未過,
又於8/28在該板652篇再開連署,
不知道申請者是否曾經詳細閱讀過本群組組規?
AboutBoards板中精華區詳載了組規,我擷取這段關於連署機使用須知部分:
6.連署板主或小組長者未成功者,一個月內同一使用者不得再申請擔任同一職務;
其餘開板、罷免連署失敗者,一個月內任何人不得開啟相同或類似性質之連署。
故請待一個月後重新提出申請,
並請於這段期間詳閱相關規定,謝謝!
文學作家群組小組長◎elytsee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