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2006YMCA暑期露營指導員

作者: cacti (.....)   2006-06-13 23: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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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cti (.....) 看板: NewActivity
標題: [招募]2006YMCA暑期露營指導員
時間: Tue Jun 13 23:55:38 2006
2006年暑期台北YMCA青少年事工指導員初級課程培訓計畫
壹、YMCA簡介
YMCA(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亦即基督教青年會,西元1844年創立於英
國倫敦,目前已遍及120多個國家。自成立以來是以國際青年教育團體的角色,來進行各
項的服務,透過教育、文化、技藝、體育、露營、社團服務等有關事工的推行,培養青少
年德、智、體、群、美之均衡發展;同時透過世界各地青年的交流活動,擴展國際友誼的
領域,以促進世界人類的和平。
台北YMCA創立於民國34年(西元1945年)是一財團法人公益組織,隸屬世界YMCA一份子,
六十年來服務的過程中,不斷地從事各項青年活動、社區服務以及推展國際交流事工,一
直為培養青少年健全成長而努力不懈。其中,更有無數的學員與幹部在營地接受訓練、教
育與陶冶,不僅培養出許多優秀的師資與幹部,更造就了無數的人才,深入於社會各大企
業與國家各個階層。
貳、計畫宗旨
為培育青少年健全的人格,並發展全人的健康,乃培訓充滿熱誠與活力之大專院校青年志
工,參與社會服務。透過體驗教育的方式,共同引導青少年認識自我,並建立樂觀進取的
態度。
參、主辦單位
台北市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台北YMCA) 青少年品格培育中心
肆、辦理時間
一、培訓:2006年6月26日(星期一)至30日(星期五)及
2006年7月29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日)
二、實習:2006年7月至8月
三、結業: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至31日(星期四)
伍、辦理地點
一、台北YMCA城中會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9號)
二、台北YMCA石城營地(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七段105號)
陸、參加對象
一、對青少年輔導工作有興趣之大專院校學生,有經驗者尤佳。預定培訓15人。
二、參加者須體能及四肢狀況良好,無心臟病、高血壓、習慣性骨折或其他嚴重影響訓練
之疾病者。
柒、報名方式
一、填妥報名表,於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前,傳真或e-mail至本中心辦理。
洽詢電話:(02) 2311-3201轉425羅小姐
傳真電話:(02) 2389-0229
E - mail:[email protected]
二、培訓費用每人1500元(含講師鐘點費、場地器材租借費、保險費、雜支及6月27至30
日營地之食宿)。請於2006年6月26日報到時繳交。
捌、培訓課程
一、課程目標
1. 認識YMCA、組織露營、體驗教育及飛盤運動。
2. 有能力帶領5項平面體驗活動。
3. 有能力操作營地設施。
4. 可獨立帶領小組完成階段性活動目標的能力。
5. 有獨立設計活動及執行的能力。
二、培訓課程
1. 認知性課程:認識YMCA、組織露營的管理、少年!朋友!、急救訓練、如何舉辦成功
的組織露營、團體帶領技巧進階訓練。
2. 操作性課程:青少年品格教育體驗式教學-低阻礙活動、飛盤活動、溯溪體驗、竹筏
體驗、高/低空體驗活動及營火晚會實作、才藝百寶箱。
玖、實習
每位學員至少須參加二梯次的實習,參加梯隊於培訓時選填。實習期間酌予補助車馬費。
拾、結業
一、學員在結業時須繳交1000字以上之心得報告,並進行5分鐘之口頭發表。
二、全程參與無缺席者,由YMCA頒發研習證書。
三、培訓合格者,得參加本中心2006至2007年辦理之各項青少年活動。
四、培訓期間表現優異,且實習/服務時數滿100小時者,得優先推薦申請參加「2007年
國際夏令營指導員培育(International Camp Counselor Porgram,簡稱ICCP)」
拾壹、國際夏令營指導員培育計劃(ICCP)簡介
一、ICCP由美國YMCA主辦,希望來自世界各國優秀的夏令營指導員透過實際參與美國當地
夏令營的運作過程中,能培養領導才能,拓展國際視野,並深入體驗美國文化。
二、ICCP每年提供超過1000個名額給世界各地YMCA推薦的年輕人參與,其年齡需介於19至
30歲之間,身心健康,喜歡兒童、青少年及有良好的適應能力。
三、指導員須有基本的美語溝通能力,且能在2007年5月初至6月底之間前往美國,並停留
10週。
四、指導員僅需自行負擔往返美國的機票、護照、簽證費用及其他個人消費;在美營隊期
間之食宿、行前訓練及必要的交通由美方負擔。
五、完成所有訓練及活動帶領,且無違反相關規定者,於活動結束後得獲得美方補助之零
用金(約美金1000元)並獲頒服務證書。
拾貳、附則
一、活動期間所有學員應自我健康檢查,確認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致
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二、學員需要準時上課並簽到。
三、學員可自行攜帶筆記、水瓶、相機或錄音設備(以不能影響學員上課為原則)。
四、學員請穿著運動服裝、球鞋參與實際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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