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三下肄業,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

作者: horiyon (yon)   2013-04-22 21:33:31
各位版友好
  我已爬文,亦讀過規章,
  欲確認我的理解是否有誤,
  詢問過敝校教務人員,但回答得很含糊,
  故來此發問,懇請版友告知是否正確,謝謝。
  我的學期成績皆及格(四年制)
  99上 大一上
  99下 大一下
100上 大二上
  100下 大二下
  101上 大三上
  101下 大三下 (本學期,民國102年)
 
  欲用此同等學力之辦法報考研究所:
  第三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在學士班肄業,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離校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
  我將於本學期結束後休學。請問以下理解是否有誤?
  103年1月1日: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
  104年1月1日:滿一年。
  104年末:始得報考研究所甄試。
  105年1月1日:滿二年,始得報考研究所考試。
  105年9月:研究所入學(105學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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