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許多文,還是有點不清楚
加上區公所那邊負責的人態度不怎麼好,問問題一知半解,所以來這裏求救
是這樣的,小弟我今年19 大一讀到下學期大概4月多休學 想重考大學
大概五月收到體檢單,當時指考准考證還沒來,所以月底去做了體檢,抽籤的通知單昨天
剛寄來,因為這次指考時間準備沒很充足所以想明年初再考一次學測
請問一下我要在抽籤前還是之後去辦延徵?我要辦理延徵可以用指考的准考證辦嗎?還是
要等成績出來?這樣可以延到何時?
因為指考完離學測報名還有好幾個月,中間這段時間要怎麼處理?
手機排版見諒,懇請大大們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