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3年次,我在大二下開學前(2月中,底)的時候暫時休學
我的計畫是休一年,回學校剛好可以接二下沒修的課
我不是想要重考,所以之前沒有報名指考,現在是到快抽籤的階段
因為預計想休滿一年,因此找了一下資料,報名大學入學考試(學測)應該可以辦延徵
可是我打電話到市府問,是說我超過20歲,這條不能使用
想請問如果不能用那蹲了2-3年以上的重考生怎麼處理的?
如果這條不適用,請問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讓我至少延到明年寒假左右的時間呢?
另外,如果休學期間已經收到徵集令,但又想在下個學期復學,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還
是服役期間沒辦法復學直到退伍為止?
版上滿多資料應該都比較舊,我的問題也比較多
希望有人可以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