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心理狀況有點問題
唸到大二後休學了兩年
但其實大一到大二四個學期總共拿不到40學分
沒有被二一過,因為我曾經停修,而且學分都修不多
大三到大四,四個學期要拿128-40=88
一個學期要塞22學分,而且之前體育被當掉過一次、擋修科目
還有大三就得開始做畢業專題(朋友都畢業了)
真的是各種雪上加霜
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已經休學兩年了還可以再延畢嗎?
已經閱讀相關規章了但是好像沒有寫得很詳細。
今年有去考統測,落點可能會是我沒那麼感興趣的科系(但至少是國立的)
但如果最後落空了,父母強力要求我回去
(但就算如果可以延畢,我也不是很想回去)
有什麼方法可以勸勸他們或者是硬ㄍㄧㄥ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