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權宦&太子妃花事記 抄襲或碰瓷處理結果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6-11-12 23:07:37
晉江已裁決兩篇文相似之處全是一般宮
鬥文常出現的梗,且前因後果也無雷同,
而玉葫蘆調色盤裡的對比絕大多數陳燈的存稿都早於她,因此不構成抄襲
玉葫蘆半個多小時前微博置頂道歉
—————
這事件算是告一段落啦~結果出來也是放心了,
剛看完權宦時怒打了一堆反駁調色盤的歷史考據結果玉葫蘆禁評論(更怒
現在玉葫蘆被打臉,各家作者狂轉發,有點暗爽(?)
雖說要堅定反抄襲,不過還是得講求證據,不能太超過了
另外最近聽說抄襲大作錦繡未央和鳳隱天下都拍成劇了心情有點複雜.......
作者: Polyester (聚酯)   2016-11-12 23:29:00
yeah~ 還好沒讓這種訟棍得利XDD
作者: YshinT (肉阿包)   2016-11-13 00:06:00
三生三世不只拍成劇還要拍成電影呢...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6-11-13 00:14:00
郭小四:嗯?
作者: iswearxxx (難得糊塗)   2016-11-13 00:21:00
唉...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6-11-13 00:24:00
是玉胡蘆 沒草我只要想到她那張可笑的調色盤與晉江審理結果就想噴分析7:兒子長相、性格隨父親是遵循遺傳規律的客觀事實分析8:小孩子剛生下來正常情況下的父母都會悉心照顧的分析15:剛生下來的小孩子哭鬧為正常現像,兩文中形容小孩子哭鬧並無雷同。經查證,《權宦》被舉報內容存稿早於《太子妃花事記》人品如此"高貴"的作者 永久拉黑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6-11-13 00:51:00
一時忘記是胡...手機自動修正成葫蘆仔細看了對比分析,最爽的還是「經查證,權宦被舉報內容存稿早於太子妃花事記」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6-11-13 09:33:00
雖然兩篇文都沒看,但看了微博道歉文跟陳燈的轉發,更喜歡陳燈了>_<真的是溫柔又人品好
作者: Kyara (以馬內利)   2016-11-13 11:16:00
阿彌陀佛,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還是願意給更生人一個機會! 會把花事記追完,畢竟男女主有戳到我的萌點,現在要找個戳萌點的文也不容易了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6-11-13 11:51:00
這種文都簽約真夠噁心
作者: yebbi (這年頭真的什麼怪人都有)   2016-11-13 11:56:00
這種指控人家抄襲所表現的前後態度跟說詞完全沒有人文素養內涵......現在的姿態是為什麼?不就是為了好下台,先前話說成那般,現在自己又置頂道歉,只能說就是她自找的,什麼調色盤看著虛又氣壯,先抹黑人家再道歉以表自己有認錯勇氣看著都是心虛。微博說玉標題下的是對於作者陳燈的致歉聲明.....還搞文字花樣是為哪般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6-11-13 17:07:00
其實覺得那個道歉聲明看起來超沒誠意......還好也沒看過這作者的書,以後也不想看
作者: Usachan1119 ((#‵)3′)▂▂▃▄▅~嗡~)   2016-11-13 17:35:00
永久拉黑+1 人品有問題
作者: a4107w (亞瑪蘭斯)   2016-11-13 18:28:00
這作者拉黑一輩子,還去看的是啥心態阿= =
作者: Enfys (嗯啡)   2016-11-13 18:36:00
看前後態度 果斷拉黑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6-11-13 18:45:00
先潑糞再道歉 kk
作者: s870233 (CIN)   2016-11-13 18:50:00
這態度……
作者: yebbi (這年頭真的什麼怪人都有)   2016-11-13 20:01:00
道歉沒有誠意可言,把道歉當二次消費,要評論她還得加關注,置頂標題是對於作者陳燈的致歉。我也是呵呵了
作者: Kyara (以馬內利)   2016-11-13 21:30:00
可以理解很多人把玉葫蘆永久拉黑啦XD 做錯就是做錯,沒啥好說的,沒要洗白,當初事件剛發生在置底閒聊中我也一直站陳燈這邊,這兩篇文都是買V追連載,碰到這樣的事真是很無奈很影響看文的心情。還去看的是啥心態? 我覺得作品跟人品可以獨立分開看,只要這個文章本身沒有抄襲瓢竊,那喜不喜歡它就是個人主觀的蜜糖毒藥問題,郭敬明之流就算熱心公益關愛世人普渡眾生,我也不可能再去看他的書。剛好前兩天電影板也有討論到「導演的人品是否影響你看片?」這個問題,覺得有位板友回的文我很認同,算是跟他看法一致http://i.imgur.com/c1me7mA.pnghttp://i.imgur.com/oz75rQs.png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6-11-13 21:44:00
這篇我大約是八月附近開始追的 然後孫皇后領便當後不久我久棄了 一般來講作品與作者人品是否要分開來看或合在一起看 以文學史或藝術史來講有不少例子可以討論 但若純以此文來看 我認為她是適用文如其人這四字 自當拉黑
作者: Kyara (以馬內利)   2016-11-13 21:44:00
題外話~ 之前晉江舉辦的作者大會玉葫蘆有出席,想滿足八卦好奇心的人可以自行點開看你拉黑的人長怎樣(?)XDD"http://www.jjwxc.net/sp/13year/p2.html嗯嗯 瞭解I大的意思:D
作者: noway0805 (菲比)   2016-11-13 22:14:00
上星期殺破狼繁體出爐內頁排版被罵 我看有推文也是說priest不用心,從此拒看priest的書,永久拉黑 ̄▽ ̄||作者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觀感,讀者可是群任性難討好的小妖精啊~~
作者: blackerangel (冬眠日)   2016-11-13 22:17:00
鳳隱天下有抄襲嗎?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6-11-13 22:30:00
http://i.imgur.com/kCT1B5z.jpg我看別人轉發的我是贊同作者和作品分開啦~但抄襲絕對是永久拉黑,自己都不尊重寫作的作者沒理由支持她,至於其他就要看情況了,像殺破狼事件頂多讓我對priest 粉轉路,文評價好的話還是會看,基本上和「寫作」本身無關的事不太會連帶影響對作品的觀感
作者: sppla (18啦)   2016-11-13 22:41:00
欸,原來這兒有閒聊區,那我再貼一次致歉聲明XDDDhttp://i.imgur.com/FJ8ARWR.jpg http://i.imgur.com/2eMR7NV.jpg簡直毫無誠意啊!http://i.imgur.com/zq75hXH.jpg
作者: ayaduck   2016-11-13 23:36:00
這要不是判定太打臉現在還不依不撓呢。這道歉真讓人笑了。
作者: QooHo (Qooo)   2016-11-13 23:48:00
k大貼的網址裡面淮上看起來好有氣質(完全離題作者私底下個性怎樣都無所謂 可以跟作品分開 但是抄襲跟誣賴別人抄襲真的蠻侮辱"作家"這個職業的不能接受 看那精美的..公子電視劇電影各種拍 還是一堆死忠粉絲 版上請益文等等其實也常常出現當初台灣某位插畫家也是一樣 誣賴政府單位抄襲 還說自己背後勢力很大 後來被打臉打的多響也不見他道歉 說一聲誤會哭一哭 講一下壓力大就變成網路霸凌 粉絲還是各種聲援只能說這種誣衊他人的惡性競爭實在支持不下去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6-11-14 00:01:00
那照片看起來有點炸毛耶 反倒是小狐濡尾不錯看 肉大也不賴XDDDD
作者: blackerangel (冬眠日)   2016-11-14 00:56:00
謝謝S大,鳳隱我當初還有收說...唉,抄襲真的不可取
作者: loveless39 (ptt3456)   2016-11-14 07:25:00
去花的評論回來,同意不管碰瓷與否,但玉葫蘆行為總之就是令人噁心..真長見識了XD
作者: piaoxue323 (Melanie)   2016-11-14 11:55:00
拉黑+1
作者: yebbi (這年頭真的什麼怪人都有)   2016-11-14 14:33:00
創作人的人品如何剛剛好會影響我要不要看他的演出(作品)身為還在連載中的作者不好好更文對著莫虛有抄襲之說的同業這麼咬死不放,調色盤對方坐月子做出來了自己一則怪異標題的道歉啟事是想唬弄誰?還只能關注才能發評論,也值得嗎?氣質外貌不需要眼見為實,文如其人是鐵錚錚事實無需贅言
作者: eaglewings   2016-11-14 15:25:00
黑名單+1
作者: yebbi (這年頭真的什麼怪人都有)   2016-11-14 16:55:00
順帶提,去年舉辦的情慾小說大賞,一直暗指某作家抄襲的那位,永久列黑名單,相關單位也一樣。
作者: kumafuture   2016-11-14 19:01:00
樓上好像親友團,不是要進入法律程序了嗎。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6-11-16 12:38:00
夏灔抄襲不是也過爽爽繼續寫她的,反而是被抄襲作者寒心封筆......這到底什麼世界
作者: tonglie (世界真奇妙)   2016-11-16 23:48:00
真的 看夏灔就覺得世界超驚人 插畫家故事我也看過
作者: finderri (楚行)   2016-11-17 08:43:00
原來走錯路是抄的……我當年很愛安居樂業的說QQ(超級後知後覺
作者: ck290996 (1+1)   2016-11-18 22:54:00
因為有關名+財啊…每一分錢都是一張選票請謹慎使用
作者: s9245034 (angel1997)   2016-11-21 00:29:00
抄襲無法繼續支持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12-02 18:21:00
抄襲是違反職業道德 和私德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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