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大家對版規都沒有意見
那只好讓我來開第一槍了(喂
其實我也不算有意見
只是想把現行的板規闡述得清楚一點
目前關於交易文的板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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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文每人每月一篇為限,需滿三十字,一個月內不得刪文,並禁止多重ID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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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交易文包括徵求、轉讓原創網幣、徵書、售書等,以及各種交換文 │
│ │
│5-2 同IP推定為同一使用者 │
│ │
│5-3 買賣文僅限於原創書籍,繁、簡體書皆可,不得偷渡其他類書籍 │
│ │
│5-4 合購無每月發文限制,然除實際開銷雜費不得以其他名目營利,否則即視為代買│
│ │
│5-5 短期代買同普通交易文,30天內限一篇,長期代買者半年方得重張貼更新代買文│
│ │
│ 違反此條板規者,初犯刪文,再犯劣退 │
│ 若有故意刪文重PO(無論兩篇交易文內容是否同),即劣退 │
│ 另所有買賣或合購行為之費用須於文章詳細敘明,不得事後增加 │
│ │
│六、板規未規定,但有明顯或疑似違反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之虞之行為 │
│ 將依個案作特別處置 │
│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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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任前的交易文違規其實抓得很鬆
因為我比較閒(O)所以看到交易文會去a一下ID
目前我常碰到的狀況是:
※交易文每人每月一篇為限
這裡的"每月"我只看日期
如果2/28發表過一篇買賣文
3/28可以發第二篇
7/30發表過一篇
8/30可以發第二篇
抓違規時有幾個人提出他們以為是"當月"限制一篇
例如9月一篇,10月一篇
但照這種規則
9/30發完10/1可以馬上再發一篇
我認為這樣喪失了限制買賣文發表的意義
不曉得大家對這樣的做法有沒有意見@@
另外還有一點
目前買賣文的標籤包含贈書
所以我將贈書也算入每個月一篇的範圍
先前抓過兩次兩位原PO都人很好同意我的說法
不過我想知道大家認不認為贈書該剔除於買賣文的範圍另外有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