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對同人改原創一事的接受程度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7-11-06 21:13:50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我看了一篇文,亡人越刀的<調教紳士>,由於題材和主角人設都是我的菜,
剛完結我就開了。
等看完後一查評價,我才發現這篇文涉嫌rps同人改原創,翻了作者微博,
看到了大概是以前作者忘了刪的、頂著演員名字的、一模一樣的章節,第14章。
真的除了名字外一個字都沒改,主角的姓也和演員姓是諧音,改成原創後,有讀者在
微博下面問,汪封是不是王馮,作者也承認了。
據我認知,同人改原創分成兩種:
一種是使用了大量原著劇情的同人改原創,如果改成原創後原著劇情還在,
很容易被視為是抄襲,比如麒麟。
一種是au同人,作者只用cp的名字和個性,世界觀和劇情是自己編的,這種只要稍微
改一改,就能當成是原創了,比如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調教紳士>算是第二種吧,作者寫的的確是她自己的東西,只不過如果我事先知道這篇文
是同人改原創,絕對會繞道走。我實在無法接受一篇原創文其實在作者的腦補裡是她
萌的cp的故事,還頂著別的名字寫了一半。
不知道大家能接受這種情況嗎?
作者: peggy4777 (曲燁)   2017-11-06 21:15:00
我原本還以為你想要提某些著名西洋小說原身其實是同人小說。嗯,我個人會在意但既然看了就是看我喜歡文章的程度與我在意的程度比起來孰為輕重
作者: onionmm (大量BL小說出清)   2017-11-06 21:22:00
童子的入戲也是。
作者: szu9123jung (slon)   2017-11-06 21:26:00
我倒是相反,以前剛踏入SD同人時,預期看到的是純粹同人衍生,但是發現有很多原創設定的時空背景:戰國啦殺手啦妖精啦(咦?,這種剛開始看到的時候我反而雷雷的XDDD 想說要看原創我看小說就好幹嘛看同人然後被作者帶入CP名XDDDD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11-06 21:30:00
可以接受,不如說對我而言背景架空的同人本來就不算同人了
作者: killah822 (laaaaaag)   2017-11-06 21:37:00
同樓上t大想法
作者: keiryu66 (kai)   2017-11-06 21:52:00
我覺得這是作者自己寫的文章,如果沒有看那CP根本也不知道是誰,就當成一般小說在看而已。而且他用這設定早也是偏離原作的設定了所以只是改的名字覺得沒什麼,倒是意外很多反應這麼大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21:59:00
如果只有人設一樣好像沒問題XD
作者: ttppyyaa (on the road)   2017-11-06 22:03:00
這個真的是個人感受問題,但我懂S大不舒服的點,我個人是會選擇放棄不看,包括入戲我也是同樣的坎過不去 :P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7-11-06 22:06:00
只要作者寫的原型cp不是我的雷cp我就覺得完全沒差@@
作者: at90027 (蜻蜓)   2017-11-06 22:08:00
對我來說這種狀況要看認不認得原著不認得的話會看下去,認得的話會繞道(名字諧音、人物個性相似的情況)
作者: other153 (other153)   2017-11-06 22:49:00
今天也在想這個,但還是想得不太清楚沒辦法很明確說『完全無法接受』或『沒差』作者塑造角色時,難免會有拿來參考的對象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06 22:50:00
不要讓我知道人物CP原型是誰就好 一旦知道會很出戲
作者: other153 (other153)   2017-11-06 22:50:00
例如朋友、學長學弟,工作時認識的人等等大家能不能接受,差別是在這個對象是否很有名?相貌、style、經歷的相似度 + YY程度?老實說要不是有人提到or作者自己承認<很多篇我看完都不知道是原PO說的第二種~因為我跟三次元偶像很不熟就算好奇去查原型參考是誰,也是...沒太多連結感(汗)但如果偶像真人,個人感覺沒對上,那就人設崩,哎哎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06 22:53:00
真人沒對上很正常...有些CP飯對偶像得想像非常誇張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11-06 22:54:00
同人就是建立在想像上的啦XDDD這一點就算都是二次元也一樣
作者: other153 (other153)   2017-11-06 22:55:00
像樓上版友說的 若不小心知道會出戲(二三次元分水嶺嗎ww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7-11-06 22:55:00
我不太在意這個,很多寫作本來就會有原型人物,就是金庸、張愛玲的作品也不例外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22:56:00
控而已的《先生後生》好像有參考一點吳彥祖跟金城武,但我對這兩位藝人不熟XD 完全沒感覺
作者: as7571031 (閃D)   2017-11-06 23:09:00
其他au同人是只要我沒看過原cp原型就沒關係,不然會不自覺的帶入臉會不太蘇胡xdd
作者: skullxism   2017-11-06 23:09:00
如果看到名字沒改的文章會倒彈XD
作者: pdf300ppi   2017-11-06 23:40:00
可能文字想像空間比較大,大家會有自己的角色模樣,但之前看漫畫時作者說了角色原型,因為很適合而且更加具體的,反而少女心爆發覺得更萌了我覺得追根究底還是有沒有合自己口味而已
作者: PDAFT (阿間)   2017-11-06 23:43:00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我估計也會繞道...真人感覺很微妙(不知為何) 如果只是原型的話我ok 但人照搬完全沒改我就無法了不過其實只要不認識/沒發現通常都能順順的看 主要就是有沒有發現XDD
作者: pdf300ppi   2017-11-06 23:49:00
不過我也是原型ok但真人微妙,真人同人文就算覺得真人相處很可愛,還是看不下去
作者: s6610882 (米車子干)   2017-11-07 00:03:00
韓娛的小說我也都看不下去啊yy真人很變態欸,娛樂圈的如果我一看就讓我聯想到某個人我也看不下去
作者: notfalling (一日心期千劫在。)   2017-11-07 00:10:00
我完全不行。其實想想就是,一篇你愛的cp有一篇超棒的同人,人物性格情節超棒,結果轉過頭作者把名字改了說是她自己的角色自己的東西,當然不犯著誰,可是她明明白白是想著原作的角色/真人寫的吧?本來是對角色/真人的愛,為了什麼什麼的原因就開口說完全是自己的心血創作,可能有人會覺得沒什麼,但我怎麼想怎麼噁心。
作者: xarashi (Laura)   2017-11-07 00:20:00
其實所謂同人只是作者理解中那對cp的模樣 我認為和現實中還是有相當差距(腦補出來的性格) 所以同人只是借用人名寫作 如果是把名字拿掉改自己寫的東西我完全不在意
作者: JDraxler (綠知)   2017-11-07 00:21:00
真人我可以,但我看過的都ooc了XD
作者: xarashi (Laura)   2017-11-07 00:25:00
就像50shade of Grey是改編自木瓜之城的同人 人家還正式出版全球發行呢~
作者: waterairsun (水空氣陽光)   2017-11-07 00:27:00
很久很久以前飛象就有出過韓國偶像團體衍生文改自創讓人比較那個的是~很多買書的就是衝著那原型是偶像衍生而買--所以有沒有侵犯到什麼權益呢?(攤手)也有布袋戲衍生跟台灣職棒球員的人設拿去寫言小的(不是抄襲,但人設跟組織架構一看就知道是從哪來的)這種的講到最後就是寫手的個人道德標準,與讀者的道德標準的衝突啦~但我個人知道的話是不看的因為從別人那裡拿了人設過來寫小說,真的比自己憑空捏個新的角色來寫,要輕鬆很多
作者: akihachi (秋天小八)   2017-11-07 00:33:00
而且twight還告不成grey
作者: waterairsun (水空氣陽光)   2017-11-07 00:34:00
我之前就覺得寫衍生就好好寫,不然就想辦法ooc到能出商業誌,這也是一種成功(遠目
作者: ciel89 (人蔘)   2017-11-07 02:58:00
作者腦中有原型還好 但是寫一半改原創會覺得超微妙XD而且這種還有看個原創莫名其妙誤踩雷cp的風險啊
作者: JDraxler (綠知)   2017-11-07 03:23:00
我是不能接受衍伸作出商業誌,拿別人的東西賺錢不太好,但是格雷那個實在是ooc到不說也不知道是木瓜城的程度了XD
作者: yesapple (悠而不閒)   2017-11-07 08:53:00
格雷和暮光只能說王道公式通用全球XD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7-11-07 14:39:00
我覺得算
作者: casdia1789 (★凜★)   2017-11-07 14:49:00
作者可以改但千萬別讓我知道XD 同人不就是免費人設嗎用別人的角色寫故事就別說是原耽,OOC到媽不認也一樣看到長佩為了這事改版規挺感慨,剛商業化就這樣做
作者: sau2468 (哇哦)   2017-11-07 15:12:00
如果寫得很好,又真的已脫離原作AU到天邊,我不介意作者被詢問時撒個小謊。 他可以說我的確是很喜歡他們,相信有受到影響,但不是寫他們唷~ 這種小謊我願意接受^q^ 拜託騙我(??!)
作者: ilovee0427 (...)   2017-11-07 15:55:00
不能接受,偷人設不可取
作者: nakamaru (躍動)   2017-11-07 16:24:00
對長佩失望....那之前被判的咧
作者: iflost (呆呆腰不腰埋薑由)   2017-11-07 16:28:00
無法接受。角色有原型就老實說
作者: lyviasun (:))   2017-11-07 18:38:00
最經典案例不是麒麟嗎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11-07 21:10:00
不能接受,偷人設不可取+1 人設抄襲還是有原型難道就不是抄襲嗎?長佩商業化之後的嘴臉真嘔心。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1:24:00
作者在WB有發出聲明了呦!我個人滿能接受她的說法雖然故事有些梗是一樣的,可是他有推翻人設重新寫但就像S大在推文裡講的一樣,雖然人設可能有推翻重寫但之前已經寫出過的梗或劇情還是會受到「上一版」人設的影響,所以才會有人物前後個性不統一的狀況但她聲明中說之前的同人版其實並不是真人CP的同人....什麼鬼呀=.=(黑人問號)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11-07 21:34:00
亡人被扒出來不是直接ctrl+H嘛,哪裡來的重新創作?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1:41:00
什麼!這樣等於她聲明是在騙人!?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11-07 21:44:00
https://m.weibo.cn/6361913053/4171495174914775 這裡扒亡人的長微博,還蠻好笑的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1:52:00
推翻後改寫還可以接受,但騙人真的讓人想對這個作者繞路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07 21:54:00
等下 她複製貼上的那個原作也是自己的作品嗎??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1:55:00
好像是她以前寫的真人同人作品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07 21:55:00
如果是自己寫的 為什麼不能改阿??覺得這個就只是出戲不出戲的問題而已...同人圈有這種禁忌哦??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11-07 21:57:00
那是她以前的真人同人,她現在令人詬病的地方在於欺騙讀者那是她完全原耽的作品,而不是跟大家說這是什麼什麼的同人,同人粉和原耽粉想兩手抓的笨蛋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1:59:00
她自己的文章想改就改啊 只是有讀者會覺得心裡不舒服吧畢竟不是大家都粉真人CP要是故事裡的主角很喜歡 但其實原型是一個你很討厭的真人....XD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07 22:00:00
講了是同人改過來的話我就不會去看了...不講才對吧...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2:00:00
經過前幾樓科普 她是在聲明裡說謊了!說謊這個無法接受
作者: pu678 (勸你不要嗆我們祕魯蛇ㄛ)   2017-11-07 22:04:00
讀者憤怒的點不就是作者欺騙嗎?成龍臉.JPG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07 22:06:00
原PO說讀者憤怒的點是沒有告示前身是同人文 這跟欺騙有點差距吧...想法跟原PO一樣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07 22:42:00
我也覺得除去說謊外,同人改原創沒有到全網聲討的地步有些評論真的罵的很難聽....還罵到作者父母,或是罵支持作者的讀者父母的,用詞之難聽....=.=
作者: ttppyyaa (on the road)   2017-11-07 22:47:00
覺得作者作法有瑕疵但不需要到謾罵,不過我個人會跳過他的作品,自從昨天不小心看到所謂靈感圖,覺得出戲 :P
作者: cuddlykitten (稚巫)   2017-11-08 00:40:00
只要有標明都可以
作者: SatsukiAo (Satsuki)   2017-11-08 19:01:00
今天才知道調教紳士是逆襲網劇的同人,老實說滿雷的…
作者: dyesky (dyesky)   2017-11-08 19:26:00
感覺不尊重角色,今天角色可以因作者的需求是同人是原耽,變來變去。之後看到作者會繞道
作者: novelfly (瑞瑞)   2017-11-08 21:09:00
我不太能接受...是沒有到那麼嚴重但我不會再看她的作品就像樓上說的,為了同人而寫的故事因為需求就直接改掉人名說是原創~那她自己就不尊重自己的角色啦
作者: Enfys (嗯啡)   2017-11-09 11:56:00
同人改原創有啥好罵 都她自己寫的啊 不接受不喜歡繞道就好啦個人是不會做這種事也不喜歡 但謾罵太無言了吧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11-09 12:50:00
其實尊重角色的部分我覺得還好耶...大概是因為我覺得即使是原作向同人,也只是同人作者把自己的理解跟想法加諸在原作上,當寫著寫著自己的想法越來越多時,雖然跟原作可能越行越遠,但未必就是作者對角色不尊重。(訂正:加諸在原作角色上)就像很多作者會說作品寫到後來已經跟他一開始預期的不一樣或是覺得是角色在說故事,而不是作者在說故事←這種感覺
作者: dearestone (Dear)   2017-11-10 00:10:00
現在亡人越刀筆名應該算正式自殺了吧 刪長佩帳號 封筆之前要出的女巫也不說會出了 沒想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這次有圍觀中國網友的留言覺得真可怕 噴的好像十惡不赦一樣 嗯我是完全無法理解怎麼可以嚴重成這樣 決定以後不要隨便圍觀好了囧*更正 女巫也說不會出了
作者: chesslin (棋)   2017-11-10 01:00:00
我也覺得鬧成這樣很誇張....雖然作者可能有點瑕疵繞道不看就好...是有嚴重到要把人逼退圈嗎
作者: SatsukiAo (Satsuki)   2017-11-10 03:30:00
為什麼版友覺得可以接受呢?一般無授權借用世界觀/劇情設定算抄襲,但借用人設就不算抄襲?就算劇情是自己想的,也不該自稱原創啊。長配同人和原創區的觀看人數差很多很多,所以才有人覺得他投機取巧。
作者: morto (玻利維亞的鏡湖)   2017-11-10 09:52:00
我說說自己的個人看法:我能接受在讀者不知情的狀況下用真人人設,但是全部腳色、配角、人際關係、事件發生、故事背景、世界觀、梗、料點、鋪成手法…等等只要超過30%以上,或者是讓讀者察覺到是用原作/真人當素材,非常明顯的狀況下,我覺得那就是偷竊搬運的行為。因為喜歡某cp的萌點,拿來寫作參考,這ok。但是將許多資源當素材參照寫作就太過。除非標注【同人】保留一半以上的設定,要不改名字、改故事背景名稱、改說法,都是煙霧彈在遮掩自己的心虛。至於說謊還是作者對應就是屬於個人事件了,每個人看法標準不同,對事情批評不一樣……就看自己怎想了
作者: ttppyyaa (on the road)   2017-11-10 10:12:00
想法同morto,之前有一篇演藝圈文利用電影藍宇劇情改寫為自己文中兩位主角合演的電影,文裡主角的經歷背景也與藍宇兩位演員有許多雷同之處,被許多人指出後作者反指控被電影粉或CP粉霸凌,當然這與這次亡人越刀事件不同但從入戲開始感覺類似的事件越來越多,不過我也認同S大說的觀點,我自己會跳過這種作者,這次事件也不覺得需要到退圈筆名自殺的地步,不過可能作者一開始的說法跟後來被挖出的事情兜不上,反彈聲浪就越大,再加上長佩處理方式,才讓事情越鬧越烈吧,文字是雙面刃阿,有時溫柔的可撫慰人心有時又鋒利地傷人於無形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10 10:43:00
至少得看借用人設到什麼程度吧...現在爛大街的人設一堆 傲嬌受忠犬攻隨便排列組合都容易撞 我是覺得如果原創沒有去用到原來的原作兩位主角共同經歷過的事情 只是單純用屬性的話就能接受 因為有些人吃同人就是單純喜歡這種屬性的組合 甚至可能原作都不見得真的是這樣的性格 只是被同人腦補後的結果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11-10 11:33:00
我是主要再講那種「架空」同人@@ 跟樓上說的一樣,有些同人其實只是喜歡那個屬性然後掛上原作角色的名字,拿掉名字跟本就是個普通的某屬性CP而已,那種我就覺得還好以我個人來說我是純原作相同人的喜好者,所以以全職來說如果作者寫的葉修只是個很強又很會垃圾話的角色,而沒有把他經歷過的例如離開戰隊、家入戰隊前一起奮鬥的好友過世等事件寫出來,那他要改名就改名,因為本來我也不認同那是葉修。但是那不代表沒有「以同人之名賺取點閱」等其他問題
作者: amanda0ray (水過無痕)   2017-11-10 11:48:00
的確 反過來說也有人是掛著同人之名賺取點閱的...除了角色名字跟原作發生的事件之外 人物性格基本崩到西伯利亞...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7-11-10 18:22:00
如果是名字跟個性一樣倒還好,更多是只有名字跟外表一樣XD(咦?還是那個應該叫OOC?XD
作者: novelfly (瑞瑞)   2017-11-10 19:47:00
雖然覺得筆名自殺太誇張,不過這件事一定會跟著這名字換個名字重新來過也是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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