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討論是否禁止板友抄襲他人心得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8-08-05 20:38:05
事情是這樣的,
之前某位板友發反推文時,內文前言的部分明顯抄襲(逐字抄)小吐板板友的心得,
雖然該板友最後被捅了,但由於目前板規並沒有明確表示禁止抄襲他人心得,
因此板主當時用來捅他的真正理由並不是抄襲,
所以我建議新增一條「禁止發文者抄襲他人心得」的板規,
如果是轉載他人心得請註明,
如果是將自己在其他網站的心得同步po在板上,可不用註明,
帳號與他板/他站不同者及po文時間落後於他板/他站者,被檢舉時再澄清即可,
雖然對同步將心得po上來的人來說不是很友善,但我僵硬的腦袋目前只能想到這種方法,
或是大家有其他想法?
備註:這裡的抄襲單討論逐字抄的部分
作者: exoluhan (exo)   2018-08-05 20:48:00
最近也好像看到很類似的兩篇心得,一直覺得怪怪的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8-08-05 21:02:00
最大的問題是抄襲如何界定?具體要多少字雷同算抄襲?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05 21:06:00
對於金魚腦的我來說,很難判斷心得是不是抄襲,除非是神作心得,例如鳳兒online。
作者: a3485575 (奇異果牛奶)   2018-08-05 21:16:00
用禁止抄襲這個語句好奇怪,本來就不能抄襲吧XD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8-05 21:19:00
抄襲違反智財法,可以直接用明顯或疑似違反我國法的規定桶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8-08-05 21:22:00
無斷轉載、抄襲其實都犯國家法,未必需要寫進版規(?)
作者: pollyptt (波利)   2018-08-05 21:23:00
認同但是覺得執行困難而且不好判定容易誤傷
作者: dirtysoap (wei~~~~~)   2018-08-05 21:29:00
抄襲不用特別版規禁止吧,本來就違法呀
作者: redqueen (厭世寶貝)   2018-08-05 21:35:00
他覺得很難看 我也覺得很難看 這樣構成抄襲嗎?
作者: g6526g (Helen)   2018-08-05 21:42:00
同意!心得也是個人的創作心血壓> <
作者: dragonfox (gecko)   2018-08-05 22:18:00
我覺得很難認定變成板主要負擔判斷責任欸
作者: RZAddict (鴆羅)   2018-08-05 22:27:00
他違規=>因為抄襲加重處罰 不是因為他抄襲所以才找板規罰他 他只貼一篇但抄襲 板主不管板規沒有就抄襲這點規定 所以無違規 那只是懲處時的參考水桶天數是板主在一個區間內取值 因為抄襲所以往重取
作者: alisha2224 (霂楠)   2018-08-05 23:15:00
抄襲要怎麼認定呢?上次那個很明顯,但只是一些字詞很難判定,一般在抓抄襲時都是以一模一樣作標準
作者: imperium (Imperium)   2018-08-06 02:15:00
感覺會增加板主負擔,把他噓到x比較快吧
作者: YshinT (肉阿包)   2018-08-06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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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裡有啊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8-08-06 09:57:00
那這部分要再請板主們說明,抄襲是否可以用該條板規懲處
作者: cvplk (聽不到)   2018-08-06 13:06:00
不是很懂為什麼連心得都要抄別人的?
作者: SHMHJ (SHMHJ)   2018-08-06 13:45:00
抄襲的判定要花很多心力吧@@是否先觀察一段時間看看情況的嚴重程度再來決定有沒有更動版規的需求?另外,和樓上一樣,不懂為何心得要抄別人的XD
作者: dragonfox (gecko)   2018-08-06 14:36:00
會不會這兩個帳號是同一個人啊 XDDDDD認真說被抄襲的那位站友可能可以去violation檢舉…吧(不太確定規則)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8-08-06 14:40:00
板規六、板規未規定,但有明顯或疑似違反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之虞之行為將依個案作特別處置心得若有明確無爭議的抄襲是可以依照這條處理的若是有爭議的抄襲嫌疑,板主不會隨意以這條懲處
作者: dragonfox (gecko)   2018-08-06 14:49:00
我去看了一下violation板的規則說明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必特意在板規內明文規範因為這是站規層級的事了屬於站方管理的「其他違規行為」而非板主管理的「看板違規行為」覺得被侵權的一方可以去violation申訴或檢舉#1CejqUcS (Violation)https://i.imgur.com/bnhY5Le.jpghttps://i.imgur.com/fXNXVoV.jpg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8-08-06 15:23:00
所以如果我的理解沒錯的話,像上次那位那種程度的逐字抄未來遇到應該是可以用板規六處理的?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8-08-06 15:50:00
看每個板主的處理方式,如果是我的話希望盡量不要用到板規6但未來板主會怎麼做,就要看新板主的想法了
作者: stapia (91stacia39)   2018-08-06 17:01:00
連心得都要抄襲..又不是什麼作文比賽也不能賺錢到底在抄什麼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8-08-06 17:10:00
最好不要明文寫 不然會讓人誤會以前可以
作者: wildyworld   2018-08-06 20:59:00
板規六其實太包山包海 "明顯或疑似" 疑似的的範圍很廣很容易有爭議... 就像上次吵的 算不算歧視言論 很可能正反方人數相近 就會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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