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講重點
日薪制應照時薪制的規則
不能用月薪制的算法
1 日計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應不得低於每小時140元
(自108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0元)
2 按日計酬者之延時工資,如何計給?
依按時計酬者之核計規定辦理。
3 計酬者系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不低於140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
計算延時工資
4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延長工時
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參考網站:
日薪制=時薪制 應該吧?
https://bit.ly/2JYVUVi
時薪制
https://bit.ly/2lguLBQ
勞基法第 24 條
https://bit.ly/2Ffgd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