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發生這件事小妹實在是覺得太離譜了,所以想來發文問問雲林板的大家。
我今天做了一個夢,夢到我被一家公司開除了,
這間公司位在斗南交流道附近,
往虎尾的方向,在雲林地區似乎算是有知名度的,
招牌也做的很大,名字叫做ㄖˋXXX(為了怕被吉我就不說是誰了)。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今天我一到辦公室後要把座位的電腦開機,
想說奇怪為什麼電腦都沒反應,
結果發現主機的電源線被故意拔掉了,
於是我想說先掃地完再來解決,
掃完地後就被老闆叫去前面談話,
一開始老闆詢問我對於工作的內容有什麼問題嗎?
我回答沒有問題。
老闆便說了老闆娘不滿意我最近的工作表現,覺得她交代我的事情我都沒做好,
之前剛滿3個月時有找我講過一次話,
他也有詢問老闆娘我的工作表現,老闆娘說再觀察看看。
如今他們覺得我表現的不好似乎無法勝任這個職務,
以下是接下來的對話。
我:所以?
老闆:老闆娘覺得妳不適合這個工作。
我:好。
老闆:還是妳有考慮要不要到外場做看看呢?
我:我不要。
老闆:好,那等一次妳找XX(XX是他兒子)拿離職單寫一寫,資遣費我們會再算給妳,然
後就可以離開了。
我:好。
於是我寫完離職單後跟兒子確認可以走了我就離開公司了。
到家後我跟姐姐聊,
姐姐說我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有幫我詢問了就業服務中心的同事,
對方需要我準備非自願離職證明,
於是我在今天的11:53分打到公司請對方開給我,
接到電話的人是老闆兒子,
告訴我詢問完後晚點才能回覆我,
但是因為我等到下午都沒消息,
我也覺得不過是離職證明而已,
一家公司開給員工離職證明有這麼困難嗎?
於是我傳了訊息給老闆的兒子告訴他我要前往公司,
但是他到了今天18:21才回覆我,
以下是訊息內容。
https://i.imgur.com/84Fd3dE.jpg
https://i.imgur.com/47yWsDd.jpg
https://i.imgur.com/GjxTb4j.jpg
https://i.imgur.com/paurMQh.jpg
我想詢問大家:
1.談離職時是老闆主動提出要給予資遣費,我也有填寫離職單並拍照,離職原因我寫「老
闆資遣」,但是因為他們請我寫完之後放到老闆辦公桌,我只有拍到雇主還未簽章的部份
,請問這張離職申請單是否有效力?(是老闆要求我寫的)
2.請問他們這樣子,我提出要求要寫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否合理且合法?
3.因為都沒錄音,他們肯定會賴帳,但是我敢發誓的確是他們親口說出來的絕無加油添醋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大家肯定都是各說各話啦,
但我真心強烈非常極度千萬不推薦大家到這裡應徵喔!
來這裡4個月看了離職的人就有差不多10個,
大家找工作真的要慎選啊!!!
我的夢境到這裡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