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公司與票據法的3個問題

作者: Bananawoo (帶著一座山去旅行)   2014-06-14 00:45:59
申論題
1.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有 9 席,並 (1)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達 90%
(2)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為 50%
(3)掌控丁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任免權
(4)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為 6 席,惟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副董事長及 3
名董事,與甲股份有限公司之 5 名董事由相同之 5 人分別擔任
(5)持有己股份有限公司 39%股份;另丙、丁及戊股份有限公司則均分別持有己股
份有限公司 5%股份。
請問分別說明,依公司法,乙、丙、丁、戊、己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甲股份有限
公司之從屬公司?(須說明原因)
2. 甲開立支票給乙支付稿費,乙不小心遺失,被丙撿到,丙先偽造乙之簽名後
再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向丁買車,由於該張支票乙已申請止付通知,因此丁向銀
行提示被拒。請問乙及丁對該張票據有何責任或權利?若本例改為丙將支票無償
贈與給丁,乙丁之票據責任或權利有何變化?
3.甲簽發本票一張,於 2012/12/15 到期,乙為該本票之受款人。嗣後乙背書轉讓
予丙,丙並背書轉讓予丁,丁於到期日前向甲請求付款,甲請丁寬限為 2013/01/20,
丁同意並由甲塗改到期日為 2013/01/20。惟屆時甲仍無法付款,請分別說明該本
票對甲乙丙丁之到期日應如何計算?(須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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