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研] 議題二會議結論與提案

作者: Honiahaka (吳秀)   2008-07-25 03:51:24
※ [本文轉錄自 NTU-TAP 看板]
會議中討論現行借場制度的缺點。
最主要的問題是:現在借場並無限制,許多社團都先使用空頭
活動將場地借下,事後在視是否使用決定撥給其他活動或退掉。這
會造成其他社團在第一時間無法借到場地,甚至空著場地無人使用。
會議中提出可能改善此狀況的三個提案:
(一)違規記點制度(請參考會議記錄第一篇)
學校課活組目前有規劃但尚未正式啟用的制度,制度目
的在於減少場地濫借的情形。每個社團有一定的點數,而被
行政人員發現申請場地核准後卻沒有使用,或有其他違規事
項一次扣該社團一點,扣完所有點數後將會有懲罰,可能取
消社團部分權利,例如這個社團不得在下一次開放借場時申
請使用學校場地,或是一學期學校不提供經費補助。
附帶在此制度下的是檢舉的相關法規,無論是企劃書內
容與借用場地量明顯不符(此點現在無法做到,各活動企劃
書目前只有課活組能看到)或是場地為使用,同學皆可以向
活動中心管理組檢舉,經確認後扣除該社團點數。
(二)企劃書預審制度
我們在討論中談到時常被忽略的「活動企劃書」。在現
在場地需求超越資源的狀況下,我們考慮以企劃書來過濾未
經規劃卻大量借場的活動;另外考慮到借場的方便性:若社
團臨時有需求要借用一兩個場地作為討論空間,要求撰寫企
劃書太過苛求,是以提案:借用場地超過一定數量的活動應
在該梯次借場開放前先行遞交企劃書通過課外活動組審核,
以確保無濫借之狀況發生。
(三)各場地之借用時間更動(參考會議記錄第二篇)
討論中提到,活大熱門場地時常在借場的第一時間即爆
滿,可能原因是活大一學期只開放一次借場,以致部分社團
有「先借下來再說」的想法。
但相對的,若是像二活每兩個月借用一次,便可能發生
某一需借用禮堂舉辦的大型活動無法及早確認場地、進行宣
傳的問題。因此需討論各場地的借用時間是否要更動,以及
特殊場地(例如大禮堂、可舉辦小型演講的103、104等)是 註:107已拆除。
否有不同的借用時間。
作者: ababybee (KK)   2008-07-25 08:10:00
謝謝吳秀,雖然願意花心思討論的人不多,現在有個開始相信之後會越來越好
作者: sharonme (sharon)   2008-07-26 01:52:00
謝謝你幫我整理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