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日文詢問以及拍路人

作者: cloudrick (Rick)   2014-05-22 11:22:38
首先肯定你對於禮儀的推廣
偷拍對於自己的名聲 旁人的觀感 當事人的感受都是不好的
還有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還是儘量避免的好
但對於這篇文 我有些問題想請教
※ 引述《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之銘言:
: 基本上 在國外沒有當面問對方可不可以拍攝 都算是偷拍
: 不論是長焦或是短焦都一樣 拍之前要問對方是基本禮儀
: 在問的時候 初次見面要記得客氣一點
以上不管在國內外 我想都是一樣的
不需要特別設定在 "國外" 吧?
: 開頭可以先說
: 突然で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が、自分は台湾から来たもので
: お初にお目にかかりまして、誠に光栄です。
: 台湾ではなかなかこのような衣装を撮る機会がございませんので
: もしよろしければ、一枚だけでもよろしいので、写真を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ないの
: でしょうか?
: 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て、誠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よろしくお願いいたします。
: 拍完以後 因為是新人 所以要祝福一下
: ステキな写真を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まして、誠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 お二人とも末永くお幸せに。
這一長串日文 懂日文的人應該不需要看或照著念
不懂的人 連念都不會念 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也很難背起來
還不如介紹些簡短的 像是 "你好" "請問可以拍照嗎" 這種容易用的句子
: 我2011年在上賀茂神社也遇到兩對新人 其中一對還有攝影師拍
: 我也是先問攝影師能不能拍 攝影師說問新人 新人同意才拍的
: 請看眼神就知道是不是看我的鏡頭
: http://tinyurl.com/pptto8m
: http://tinyurl.com/nzac7q2
: 另外在金閣寺 遇到兩個很可愛的店員
: 也是直接詢問之後才拍
: 我先跟他們買了冰淇淋以後才問的
: 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が、自分は台湾から来たものです。
: お二人とも笑顔がステキなので、もしよろしければ
: 写真一枚でもよろしいので、撮らせていただけないのでしょうか?
: 兩位美女同意以後才拍的 當然眼神也是看我的鏡頭
: http://tinyurl.com/o3cou5x
: 還有在高台寺問路的時候 姊姊們的邀請一起去參加茶會的合照
: http://tinyurl.com/p6vtdm4
眼神有沒有看鏡頭 跟同不同意拍攝 應該是兩回事
很多外拍也都不看鏡頭呀 另很多偷拍也是剛好看了鏡頭 (被發現?)
所以拿這點來判別 被拍者是否同意 我想這是不對的
: 很抱歉 我看到的照片裡面有至少八張是用長焦偷拍的
: 這是很不禮貌也不可取的行為
: 這幾張很明顯就沒看鏡頭 也沒有詢問過對方願不願意接受拍攝
: 不禮貌程度百分百
: http://tinyurl.com/obt6sze
: http://tinyurl.com/lckxaq9
: http://tinyurl.com/o788yc6
: http://tinyurl.com/ka57jv6
: 正對是看他朋友的相機 不是你的
: 背對更糟糕 那是跟蹤狂拍法
: 不禮貌程度百分之兩百
: http://tinyurl.com/oumxp7m
: http://tinyurl.com/oyfextf
: 人家壓根就沒看你 一看就知道沒有問人的
: 偷拍程度百分百
: http://tinyurl.com/q2dzmrm
: 這也是長焦偷拍
: http://tinyurl.com/nlytbjq
請問這些照片的作者是你本人?你朋友?還是你是拍攝者呢?
否則你怎麼能肯定原作者沒有詢問被攝者呢?
若你不是作者 把別人的照片貼到板上 加以批評
而且批評的點 還可能是沒查證過的猜測 也不太恰當吧
: 如果被對方發現 是可以告性騷擾/跟蹤狂的
: 尤其是在日本 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 就是性騷擾
: 請不要用台灣的標準在國外偷拍 台灣只是沒有太多人告而已 不然也是構成性騷擾的
: 請自重
同上 不管在台灣或是國外 都要充份了解當地的習俗禮儀及法律
除了法律面自己不會被告 道德面上也別壞了自己及台灣人/攝影人的名聲
我知道你發文的立意是好
但整篇文看起來就像在介紹自己在日本的經歷
日文程度很好 跟日本人合照
還拿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作品來批評作為例子
批評的點還有瑕疵
很容易就偏離主題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4-05-22 13:56:00
他貼出來的是在板上的@@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4-05-22 14:52:00
外拍時 的確是有"被拍者不刻意看鏡頭"的情況但是沒經過對方同意就拍對方 這絕對是侵犯了對方隱私權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5-22 15:14:00
......你要不要了解什麼是隱私權再來講公開場合又不是隱私部位 先去查查判例和法條好嗎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4-05-22 15:41:00
日文有一句“プライバシー侵害” 翻成中文就是侵害隱私權Google map也因相關問題而有過新聞 不然為什麼map上有路人的話 臉都會打馬賽克?對方有同意被拍也願意被公開(放在網路上) 那當然什麼問題都沒有如果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呢? 那恭喜 被告了也不奇怪
作者: iflovedies (@@)   2014-05-22 16:49:00
不懂這篇文章是想要表達什麼?????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4-05-22 22:19:00
拍謝 這是我自己的照片好嗎 orz
作者: cloudrick (Rick)   2014-05-22 22:52:00
後半部的不是吧? 而且現在原作都拿掉了...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4-05-23 00:37:00
我身上沒屎 當然不怕 也不需要拿掉
作者: CPENGUIN (該吃銀杏補腦了)   2014-05-23 05:56:00
google打馬應該的 因為是做商業用途 若平常人拍街景路人入鏡也要打馬 那要告應該告不完了
作者: PageX (PX)   2014-05-23 15:54:00
有同感,感覺在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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