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互惠 雙方照片使用權 法律問題!?

作者: LizWhite (山谷百合子)   2018-05-11 16:20:59
和我合作的攝影師不是在ptt認識的
而是在一個景點
當天我穿得比較顯眼
所以這個攝影師上前主動說要幫我拍照
後續就互留聯絡方式回去傳照片給我
完全沒有金錢的往來
前天我發現
他沒有徵得我的同意
擅自挑2張有我的照片去參加攝影比賽
當天我穿的衣服
除了露臉、露脖子、露5根手指頭之外
可以說是全身包緊緊
完全沒有裸露的疑慮
但是那2張照片的主角明顯就是我
對焦是對在我身上
五官也看得很清楚
其中一張我的人像還佔超過整張照片的1/2
即使我發現我的照片未經同意被拿去參賽
我並沒有要向他追究
我想說只要不是裸照(當然我沒有拍裸照)都還好
事後他要是得獎的話
我也不會想去跟他分一杯羹
但我心裡總是覺得怪怪的 不太舒服
因為拿去參賽的照片上面是我耶!
好歹知會我一下吧!?
覺得不被尊重
我前兩天(自他報名已過了10多天)無聊去逛他的fb才發現自己照片被參賽
而且他照片也沒有tag我

有種元配都是最後一個知道先生外遇的既視感
所以我想知道的是
像這種沒有金錢往來的攝影互惠
1. 攝影師可以未經麻豆同意擅自拿照片參賽嗎?
2. 攝影師可以未經同意私下或公開傳麻豆照片給別人嗎?
3. 麻豆拿到照片以後,麻豆能未經攝影師同意公開或私下傳照片給別人嗎?
我不會追究這次的事件
也沒有要本板仲裁什麼
因為根本不干ptt的事XD
但是我想釐清以上3個問題
以後才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
保護我自己也保護攝影師
作者: quit2100 (羞澀紫蘿蘭)   2018-05-11 16:45:00
我對法律問題不熟,不過我想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有些有些人像攝影比賽會要求取得被攝者同意,就是怕糾紛。妳或也可去信詢問比賽主辦單位的規定。如果拍攝這類參賽照片,一定要取得對方同意或付費,那會有很多街拍出問題,更別說像是阿富汗少女這樣的作品了~以上是我個人看法~絕對不代表是正確觀點~感謝^^
作者: runJ13 (跑跑人生)   2018-05-11 20:17:00
你有肖像權他有著作權。參加比賽投稿,禮貌上還是相互告知一下,比較好。 至少有被尊重至於2,3點 這就看雙方默契吧,如果有涉商業使用的話,就比較麻煩了。
作者: quit2100 (羞澀紫蘿蘭)   2018-05-11 22:35:00
大概就是一種合法~但是有道德瑕疵的概念~
作者: tings0910 (Delete_Lee)   2018-05-11 23:57:00
自己認為「雖然合法,但對老客戶(互惠者)不厚道」
作者: jo6su6 (笨蛋維尼)   2018-05-12 19:49:00
以往參加攝影比賽的經驗,如果有拍攝到露臉的部分,都會簽肖都會簽署肖像權同意書啊! 因為比賽就是屬於商業行為了!
作者: Gua8787 (生氣給魔鬼留地步)   2018-05-12 23:34:00
覺得比賽是商業行為+1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2018-05-14 08:59:00
你答應在公共場合被拍的時候,就已經放棄肖像權了。更別說也沒有侵犯隱私權的問題。是說真的不爽,就上法院。找網友問,根本不會解決你的問題。
作者: quit2100 (羞澀紫蘿蘭)   2018-05-14 13:30:00
有一種比賽是中選會出月曆,這類的應該就要簽授權。若是像IPA這種偏向影像美感跟故事的,應該不算吧?自己想的~
作者: jlhc (H)   2018-05-14 21:54:00
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 可以主張肖像權但看來妳知道情況並有同意了, 基本上真有所圖可以提告主張不知情會有商業用途, 所以要求分取商業利益所得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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