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下部隊之後
有被追過副食費差額嗎?
自從在步校交那神祕的十五塊之後
我就沒想過這個問題
但因為在現在單位有負責搭退伙的業務
前一陣子伙委說
義務役軍士官 每個月要多交450元(也就是一天約15)
要從二月份開始交 直到退伍
我看我們的醫官(也是97-1的)也交了至少一二月份
不過我們是一月多下部隊的 那我問他那一月份的錢怎麼算
他說在步校那邊應該已經把錢"幫我們先交了"
如果沒有的話 他們在清查帳目後 會向我們"追十二月到一月初的副食費差額"
這問題就來了 當初好像講 那十五塊是下部隊會退錢給我們的吧
怎麼變成我們要交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