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停機車的問題
小弟是停在頭前庄站 一號出口往思源路地下道出來 走一兩分鐘那邊
那邊有設腳踏車停車置放處(就是前面有兩個鐵 然後你把腳踏車停進去的東西)
可是那個設置密度很低 大概可能三公尺只設了兩個的這種感覺
然後我就把機車停在靠邊的地方
既沒有妨礙腳踏車出入 也沒有佔住他們的位置
然後我就被開單了 還被開了兩張
理由是在禁止停車處停車
可是那裡沒紅線
也沒寫腳踏車專用
我也沒妨礙任何人停車或做什麼
憑什麼開我兩張!!!!!!
想問說 這樣去申訴有用嗎?
還有是一定要停在機車格嗎?沒吧?騎樓也可停吧?
這樣是要被罰1200嗎
幹心情很差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