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約在我3歲左右離婚,到現在我已經26歲了,
離婚後我跟著媽媽,幾乎沒見過幾次父親,大概最後一次是國小畢業,
老實說一點感情也沒有,而且他還害的我媽滿慘的,所以完全不想連絡,
昨天晚上接到警察電話說我父親去世了,似乎是一個人獨居在家中病死,
要請我去做筆錄,當時我在上班,警察來上班地方找我說請我下班去做筆錄,
我詢問說已經離婚了20幾年都沒有連絡,我一定要去嗎?
警察回答說什麼跟刑法有關係一定要去,於是我剛剛下班就去警局做完筆錄後,
警察又說等等檢察官要問話,要我在去,我就問一定要去嗎?警察說對,
我於是問我父親那邊似乎還有一個姐姐,等等是不是也會來,
我不希望跟我父親親戚見面,警察又說一定要一起,
現在一大早我也不知道要問誰了,拜託鄉民們有法律知識的可以幫我解答嗎?
等等檢察官問話我一定要去嗎? 如果要去難道一定要全部人一起?
不能分開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