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有關恐嚇成立之問題

作者: huge158 (巨大158)   2014-06-20 21:30:41
各位鄉民晚安,小弟是一個超商店員,
剛剛稍早與一組客人有些認知上的差異
雙方堅持自己的原則
基本上,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但是我不是雜貨店,電腦說不能過就是不能過,我也清楚表面我的立場,當然對方也是非常強硬覺得是本店的疏失,最後在詢問了區主任甚至襄理,上面的意思是決定暫時先退讓一步,因為已經僵持不下近半個鐘頭
之後再做內部處理跟討論
誠如我剛才所說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但...
在這個過程中,當事人的同伴也入店,質疑我的做法有問題甚至覺得我們對消費者有詐欺的嫌疑
他的情緒上有些無法控制,對我說出了一些罵人的字眼包含國罵、他x的...等
這個地方是令我難以接受的!
所以我想傳封簡訊給那個小姐
'O小姐,關於稍早在萊X富的糾紛,我們公司會做一個釐清跟檢討,也會查證清楚監視器畫面,並加強員工教育
另外,對於妳男朋友不理性的言論,已經對我造成了攻擊,我個人也會從監視畫面蒐集證據,不排除到警局備案尋求法律途徑救濟'
請問各位,我這樣有構成恐嚇嗎?
我還只是個學生(已成年)
在沒有經歷這種狀況的情況下,此舉會不會只是凸顯出我的無知或是衝動?或是對於我自己的權益有保障的效用
我只是很氣憤,覺得亂說話,是要付出代價的!
希望能得到一些建議或是批評
正反兩方的言論我都會好好檢視,謝謝各位!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6-20 21:35:00
宣告其提告權無法構成恐嚇
作者: andysamlee (momo)   2014-06-20 21:35:00
我覺得傳這個他只會更來鬧你而已.... 若真的不甘就直接蒐證然後提告就好 通知他都不用~
作者: asdrin04 (kkkk)   2014-06-20 22:13:00
要告就直接告 不用通知他
作者: chrisredfiel (深藍)   2014-06-20 22:18:00
告就告幹麻通知 還是你以為對方會因此道歉...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6-20 23:43:00
合法的行為不叫做恐嚇
作者: huge158 (巨大158)   2014-06-21 01:49:00
以上回文的大大,感謝你們的意見還有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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