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i123 (瞎瞎éš)
2014-06-24 13:37:49各位鄉民們安安
我朋友在6/22晚上約20:10
在86關廟交流道往新化方向
尚未到保東派出所
和一輛機車對撞…(機車跟機車)
但他因為驚嚇過度
完全不知道事故是怎麼發生的
目前我朋友傷勢沒有大礙
但對方額頭處縫了三針 肋骨斷了一根
目前確定對方是酒後駕駛~
據目擊者表示對方是逆向行駛才會和我朋友發生對撞事故
有報警跟叫救護車
但當下因一些原因沒有立即做筆錄
也沒有看到警方畫的位置圖~~
兩方就先送醫了....
請問
1.筆錄是要等警察那邊通知在過去就可以了嘛??
2.我朋友對於這禍發生的經過很不清楚~怎麼辦??
3.因為我朋友只是挫傷...有開診斷證明...需要驗傷單嘛??
4.筆錄大概會問些甚麼事情呢??
謝謝各位唷.....
1.應該承辦員警會留下他的聯絡資料或是跟你朋友要若沒有的話可以查一下出市附近的派出所打去詢問2.記得什麼就通通先寫下來 免得後來忘記 目擊者的資料最好也留著 免得到時候找不到人可以作證3.我不是很清楚 我之前車或是直接住院了XD4.警察會問你當時時速多少(忘了也要你講一個)當時是騎在哪個縣道靠哪邊往哪方向 有沒有看到對方附近有沒有車靠近 當時反應是什麼 類似這些問題還有記得要做肇事鑑定 一定要做 因為要是後來有必要上法院時 一定要有這東西 但這有時效性 時間過了就不能補做 而且裁決所會跟你說做了以後可能會有機會對你不利就不要被他打動嚇退 反正一定堅持要做 不然未來要用到你就沒辦法了 至於想私下和解之類的 警察會教你朋友
作者:
mini123 (瞎瞎éš)
2014-06-24 14:11:00請問肇事鑑定是什麼??
就~ 會正式的派人去現場和研究資料 鑑定這場事故責任要到交通裁決所辦理 未來做筆錄時警察應該會跟你朋友提到這東西
作者:
mini123 (瞎瞎éš)
2014-06-24 14:13:00但事情已經過2天了~還有辦法還原嘛??
神奇的地方就在這裡XD 我當時車禍住院一周後 才去警局找承辦員警補作筆錄 然後約再一周後才做肇事鑑定據說是看雙方筆錄交叉比較 看看道路之類的~?我不是鑑定專家 不知道怎做XD 但我也覺得都過這麼久了是能鑑定出啥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