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裡清出一些不需要的東西在露天賣,
其中有樣東西是全新有牌子,但放很久了都沒用就便宜出清,
交易前有告知買家這東西放很久,買家殺價$110 (原定價$660含郵),
所以最後以$550成交,沒想到買家收到貨後說商品有瑕疵,
要求我付他修理費$90,我的想法是:
1.他所說的這個瑕疵在我出貨時並不存在,沒理由付修理費
(但他一再強調收到貨時瑕疵就存在,如果這是真的,
個人推測或許是商品老舊,瑕疵為運送途中造成)
2.交易時已便宜他$110,彌補修理費$90綽綽有餘,但他顯然不這麼想,
為了這$90 一來一往多次。
3.我提出願意接受退貨還款,我出寄貨的運費60,他出退貨的運費60,
收到貨後,我匯款550給他,他也不接受,要求我連退貨的運費60都要給他,
且他認為退貨浪費時間,如果我要付他退運的60,乾脆修理費他就跟我收60。
想請教各位的是:
這位買家一反映商品有瑕疵我就立即回應了,很有誠意解決問題,但他不願退貨,
又為了這幾十塊錢修理費跟我一來一往多天,因為出貨前商品確實沒瑕疵,
我並不想付他修理費,請問各位我應該付他退運的60嗎? (我已經負擔出貨的60了),
若不付,這件事可以如何解決呢? 朋友是叫我不要理奧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