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陸客丟蓮霧(竊盜、加重竊盜?

作者: miro4938 (孤獨高傲的天蠍座)   2014-07-09 19:15:00
抱歉
由於在外頭用手機看新聞
無法排版順利加附上新聞連結,請見諒
剛看到一則有關陸客在南部某停車場用鞋子丟蓮霧的新聞
除了生氣外
第一個念頭是…這不算竊盜行為嗎?
加重竊盜裡面的構成要件是“三人以上結夥”
不是也符合了?
由於竊盜的行為屬於非告訴乃論
臺灣的司法警察機關(不止警察喔)
不是在獲悉當下就要主動提起偵辦?
請問我的想法是否正確?
作者: QQ101   2014-07-09 19:46:00
條子:微罪不舉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4-07-09 19:47:00
微罪不舉 不用浪費力氣惹
作者: S04870487 (飆飆豪)   2014-07-09 20:06:00
遇到陸客法律會轉彎
作者: csiebbk (菲爾)   2014-07-09 21:20:00
是司法要跨海.跨國(尤其對岸)執行有困難,檢察官會視情況自動放棄不起訴吧。所以不是微罪的問題,除非有想要再它回去前去抓來辦案(那就要看檢官要不要賺這不好賺的績效獎金)不會被判有罪,績效獎金=0,會做白工,所以會懶得處理。另外,您的想法,是理論上。而實務上就可能...先評估再...呵
作者: QQ101   2014-07-09 22:10:00
可以限制出境啊!~~ 不過 膝蓋會一軟...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4-07-10 00:18:00
共產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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