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一個民法問題

作者: bokctnw (11)   2014-08-26 09:15:15
民法980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但筆者日前因工作關係,看到手邊一位民眾的戶籍謄本
女性,76年1月生,91年5月登記結婚,91年7月生產
所以登記結婚時才15歲4個月...
不知道是民法以前有其它規定?
亦或是戶政事務所並不因年齡而不受理登記?
意即,989條是什麼情形下會發生呢?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4-08-26 09:35:00
因為已經有了就可以了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8-26 09:36:00
http://ppt.cc/ei1s 因為她懷孕了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4-08-26 09:37:00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8-26 09:38:00
不好意思可以幫我把我上句回文的英文修掉嗎?打太快...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8-26 13:01:00
989在結婚還不是登記制的時候滿有可能的阿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4-08-26 15:40:00
就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 因兩情相悅 非告訴乃論雙方和解就可以結婚了 如果有一方父母不和解就會被告 就有刑事問題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8-26 16:22:00
那個....民事跟刑事混在一起是要幹嘛 一碼歸一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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