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裡要辦喜事了 早就訂好了餐廳 付了訂金
但前幾天餐廳因為鄰近工廠大火 燒掉了廚房和我們會使用到的宴會廳
來不及在婚禮當天修繕完畢
業者提供了他們的分店 想要我們去那裏!
但是 等級實在差太多啊!!!!!!!! 破爛殘破不堪XD
搞得我們不想繼續在那裏辦婚禮 想要退訂
這樣可以跟他們要求什麼阿 算是他們違約嗎
上班還請假出來跟他們喬事情.....可以請領工資嗎
當初契約上面說如果我們違約 要賠40000
那現在我們可以反過來要求他們賠錢(除了退還訂金)嗎
這法律上有什麼法源依據嗎??
超級怒的!!! 離婚禮剩不到兩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