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coral (放手才是對的吧...)
2014-09-19 21:53:10目前有三張罰單未繳
分別是99年9月、100年7月、101年3月
99年那張是車體變更未申請(改車殼顏色),其餘兩張都是超速
103年9月11號已收到法務部執行署的催繳通知
若仍未繳納,是否會被限制出境?(10月底要出國)
又,車體變更這張單子內有超商繳款條碼,
但上監理站查詢中,上面寫「需到案」
那需要去監理所驗車嗎?還是超商繳費即可?
(99年被開單後有去監理所驗車,也過了,但當時沒錢繳費,
這樣監理所那邊是否會有紀錄?還是仍然要重新驗車呢?)